新華網太原2月29日電(記者劉云伶)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日前出臺文件,嚴禁舉行初中學校招生考試,未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擅自組織或變相組織初中招生考試的學校,校長將被就地免職,相關機構和責任人也將受到嚴肅處理。這是記者在28日召開的太原市教育局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的。
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長荊俊杰說,連日來,一些民辦培訓機構打著為優質初中學校招生的旗號,組織書面考試或學科競賽,并向學生家長收取高額費用,嚴重擾亂了初中招生秩序。
為此,太原市教育局出臺《關于嚴禁舉行初中招生考試的通知》,要求全市公辦、廠辦初中(含完全中學初中部)招收的正式學生實行由教育行政部門就近、劃片、免試、分配小學畢業生直接升入的辦法。未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公辦學校不得舉行初中招生考試。
太原市教育局強調,嚴禁舉行初中招生考試,是全市“小升初”工作紀律的“底線”之一。公辦學校未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擅自組織或變相組織初中招生考試,或委托其他學校、民辦培訓機構組織或變相組織初中招生考試的,按照行政隸屬關系和干部管理權限由其主管部門就地免除校長職務。
同時,民辦學歷教育學校組織或變相組織初中招生考試的,或委托其他學校、民辦培訓機構組織或變相組織初中招生考試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其停止2008年的初中招生,進行整頓。
荊俊杰強調,民辦培訓機構組織或變相組織以本市應屆小學畢業生為主要對象的書面考試和學科競賽,并將成績提供給公辦、民辦初中學校的,由審批機關給予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并建議有關部門沒收其違法所得。
據了解,為維持初中招生秩序,太原市教育局公布了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監督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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