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家庭教育工作的思考與建議
我國黨和政府一貫重視關心兒童的健康成長。2006年重新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中對兒童發展目標提出了新的要求,充分體現了新時期我國對兒童的法律保護和政府對兒童生存發展的承諾。近年來,我國家庭教育事業不斷發展,家庭教育的宣傳覆蓋面不斷擴大,理論研究不斷深入,指導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廣大家長家庭教育觀念日益更新,科學教子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
本次調查顯示,家長普遍重視家庭教育,重視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發展。各級黨委政府以及社會各有關方面為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家庭教育中不斷出現新情況新問題,家長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需求更為強烈,目前家庭教育的發展狀況難以適應新形勢下國家對人才培養的要求。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了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更加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基本形成的新要求。國家應進一步重視發展家庭教育,加大對家庭教育的投入力度,完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切實提高家長的教育素質和能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家庭教育的良好社會氛圍,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在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礎作用。
(一)制定家庭教育法,優化家庭教育法制環境
家庭教育是現代國民教育與終身教育的重要基礎,涉及幾億兒童健康成長,關系億萬家庭幸福。伴隨依法治國戰略的實施,我國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政策不斷制定和完善,為家庭教育在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中發揮獨特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目前我國家庭教育的立法狀況與其在現代國民教育和終身教育體系中的重要地位不相適應。有關家庭教育的法律條款散見于多部法律之中,不夠系統,缺乏專門的家庭教育法,與國家教育和社會教育的法制進步相比,家庭教育的法制建設明顯滯后。應將研究制定我國家庭教育法列入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確認家庭教育的立法宗旨和目的,確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原則,明確家庭教育的主管部門或機構,加強對現有家庭教育市場的規范管理,完善兒童法律保障體系。
(二) 構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促進家庭教育持續發展
家庭教育是發展教育事業,推動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應發揮政府部門對家庭教育工作的組織和服務功能,強化對家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將家庭教育納入社會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加大對家庭教育的投入力度,制定與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家庭教育財政預算,保障家庭教育工作必需的財力支持。明確家庭教育的公益性原則,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開展旨在促進家庭教育工作的社會公益項目。為滿足廣大家長和家庭教育工作者的需求,應建立全國家庭教育指導機構,搭建全國性的家庭教育服務平臺,同時層層發展建立多種類型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在鞏固發展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基礎上,積極創建社區家長學校、網絡家長學校等,特別要大力推進農村家長學校建設。拓展家長迫切需求的服務手段和渠道,積極搭建學校與家長溝通互動的橋梁。重視發展培育社會組織,使其能夠承接政府轉移的社會服務功能,為家長和兒童提供切實有效的指導和服務。
(三)堅持正確的宣傳導向,營造有利于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良好的社會環境對兒童的健康成長意義重大。按照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在全社會樹立現代兒童觀,倡導尊重兒童、兒童優先等先進理念,并依此指導和影響政府部門、社會各界以及家庭領域的兒童政策的制定與實施,以利真正實現以兒童為本,實現兒童與社會、與家庭的和諧發展。充分考慮未成年人成長進步的需求,創作出版并積極推薦適合未成年人的讀物和視聽產品,使健康的文化信息資源走進學校、社區、鄉村、家庭,豐富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運用大眾傳媒,開展深入、廣泛、持久的社會宣傳和倡導,引導家長更新家庭教育觀念,倡導平凡教育,切忌將培養“神童”、“考重點大學”和當“博士”等作為家長學習模式。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圍繞深入普法、嚴格執法、打擊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行為,加強對廣告、網吧、游戲軟件、圖書和影視的管理,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努力在全社會形成關心重視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家庭教育科學研究,大力發展家庭教育工作者隊伍
家庭教育作為一門科學,有其基礎理論、專業知識、研究方法和發展規律。積極開展家庭教育科學研究,既注重家庭教育基礎理論研究,將家庭教育納入國家社會科學研究課題,進行立項研究;又注重家庭教育經驗研究和應用研究,研究制定全國家庭教育指導綱要和教育實施意見,對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家長進行分層次指導,向廣大家長宣傳家庭教育的正確觀念和科學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重視并促進家庭教育專業隊伍建設,充實科研力量,促進家庭教育學科建設,推動有條件的高等院校、教育機構開設家庭教育專業和課程,培養家庭教育專業人才。層層組織家庭教育指導者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和指導水平,使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更加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不斷壯大家庭教育志愿者隊伍,廣泛聯系熱心家庭教育事業的高等院校、新聞媒體、企事業單位、街道社區等各界人士,發揮他們在服務社會、服務家長兒童中的積極作用。
(五)重視兒童早期發展的社會綜合干預,科學指導嬰幼兒家庭教育
隨著腦科學研究的新進展,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受到國際社會前所未有的重視。聯合國把兒童早期發展列入千年發展目標。許多國家制定了兒童早期發展社會綜合干預的國家行動計劃。應制定我國早期兒童發展戰略,完善兒童早期教育政策。可采取先行試點的辦法,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范疇,總結經驗,逐步推廣。加強兒童早期發展的科學研究,科學指導嬰幼兒家庭教育。探索建立以社區為依托,家庭、社區、有關部門共同參加的兒童早期綜合發展模式。
(六)重視特殊兒童群體的家庭教育,促進家庭教育城鄉統籌均衡發展
家庭教育的全面協調發展是和諧社會建設的必然要求。要針對目前家庭教育地區發展、群體發展不平衡等問題,進一步加強研究、統籌規劃、協調推進。應重視農村留守、流動兒童的家庭教育,開辦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家長學校,發揮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監護網絡的作用,向留守、流動兒童家長及其監護人宣傳監護人的責任和義務,提高留守、流動兒童家長科學教養子女的能力。關注單親、殘疾和特困等家庭的家庭教育工作,積極創造條件,設立重點項目,開展救助與支持,為他們提供有針對性的指導與服務。推動有關部門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法規,促進城鄉家庭教育統籌協調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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