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4日電 教育部今天舉辦國家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政策第二階段宣傳第2次記者見面會,教育部官員再次強調,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資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學校不得將國家助學金直接抵扣作為受助學生的學費。
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副主任張光明介紹了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政策落實情況。在介紹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時,張光明表示,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資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學校不得將國家助學金直接抵扣作為受助學生的學費,違反規定的盡快予以糾正。
張光明指出,教育部、財政部、勞動保障部要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將中職國家助學金發放工作做成“陽光工程”,全國學生資助中心將設立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發放工作投訴舉報電話。教育部同時要求各省、市、縣三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管理機構都要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布,接受學生、家長等社會監督。
張光明強調,各地教育、財政、勞動部門要進一步核實中等學校符合國家助學金資助政策的在校學生。如果發現有虛報、瞞報受助學生人數,一經查實,除扣除中央支持財政資金外,教育、勞動部門、財政部門將在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并取消這個省的,其他職業教育中央專項資金的申報資格。(據教育部網站文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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