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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深化與港澳臺旅游合作
一、支持港澳地區旅游發展
創新粵港澳區域旅游合作協調機制,推進便利化建設和一體化發展。支持粵港澳大灣區旅游合作,發揮粵港澳對接廣西、福建等內地沿海省份的重要節點作用,開發一程多站旅游線路。支持香港建設多元旅游平臺。推動澳門世界旅游休閑中心建設,支持澳門會展業發展,支持澳門舉辦世界旅游經濟論壇。推動粵澳、閩澳聯合開發海上絲綢之路旅游產品,打造旅游精品線路。(國家旅游局、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務院港澳辦等)
二、深化對臺旅游交流
鞏固旅游在兩岸人員交往中的主渠道作用,發揮旅游在增進兩岸同胞情感、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健康有序發展,提升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品質、安全保障水平等。推進兩岸鄉村旅游、郵輪旅游、旅游文創等領域合作。支持平潭國際旅游島、福州新區、江蘇昆山等建設成為兩岸旅游產業合作示范區。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與臺灣、廈門與金門、福州與馬祖區域旅游合作。支持環海峽旅游圈建設。(國務院臺辦、公安部、商務部、國家旅游局)
三、擴大旅游對港澳臺開放
依托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對港澳臺旅游先行先試。探索自由貿易試驗區有關涉旅政策措施相互延伸。推進郵輪游艇旅游合作發展,支持香港郵輪母港建設和粵澳游艇自由行。加強與港澳臺青少年的游學交流,定期組織港澳臺青少年赴內地(大陸)開展游學活動。(國家旅游局、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臺辦等)
四、規范赴港澳臺旅游市場秩序
加強與港澳臺旅游部門合作,完善旅游安全保障和預警機制,提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共同打擊以不合理低價組織的團隊游和其他違法違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建立健全大陸居民赴臺游保險機制,擴大大陸居民赴臺旅游保險覆蓋面。(國家旅游局、公安部、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臺辦、保監會)
第四節 有序發展出境旅游
推動出境旅游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簡化簽證手續、縮短簽證申辦時間,擴大短期免簽證、口岸簽證范圍。將中文電視廣播等媒體落地、改善中文接待環境、中文報警服務、中國公民安全保障措施和游客合法權益保障等納入中國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管理體系。完善出境旅游服務保障體系,加強境外旅游保險、旅游救援合作。推動建立與有關國家和地區旅游安全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合作機制。加強與友好國家客源互送合作。(國家旅游局、外交部、公安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保監會)
第五節 提升旅游業國際影響力
一、實施旅游業“走出去”戰略
將旅游業“走出去”發展納入國家“走出去”戰略,制定旅游業“走出去”戰略規劃。完善支持旅游企業“走出去”政策服務平臺,支持有條件的旅游企業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建立面向中國公民的海外旅游接待體系。推進自由貿易協定旅游服務貿易談判,推動旅游業雙向開放。(國家旅游局、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
二、實施國家旅游援外計劃
制定實施國家旅游援外計劃,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部分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提供旅游投資、品牌、技術、管理、標準等援助。(商務部、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旅游局等)
三、積極參與國際旅游規則制定
在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世界旅游業理事會和亞太旅游協會等國際旅游機構中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培養一批符合國際組織需求的旅游專門人才,創造條件輸送到國際旅游機構,擴大我國在國際旅游機構中的影響力。(國家旅游局、外交部、教育部)
第七章 共建共享 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
第一節 實施鄉村旅游扶貧工程
通過發展鄉村旅游帶動2.26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實現脫貧。
實施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環境整治行動。提升旅游扶貧基礎設施,全面提升通村公路、網絡通信基站、供水供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水平。規劃啟動“六小工程”,確保每個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建好一個停車場、一個旅游廁所、一個垃圾集中收集站、一個醫療急救站、一個農副土特產品商店和一批旅游標識標牌。到2020年,完成50萬戶貧困戶“改廚、改廁、改客房、整理院落”的“三改一整”工程。(國家旅游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務院扶貧辦等)
開展旅游規劃扶貧公益行動。動員全國旅游規劃設計單位為貧困村義務編制能實施、能脫貧的旅游規劃。(國家旅游局、國務院扶貧辦)
實施旅游扶貧電商行動。支持有條件的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組織實施“一村一店”。鼓勵在景區景點、賓館飯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場所開辟農副土特產品銷售專區。(國家旅游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國務院扶貧辦)
開展萬企萬村幫扶行動。組織動員全國1萬家大型旅游企業、賓館飯店、景區景點、旅游規劃設計單位、旅游院校等單位,通過安置就業、項目開發、輸送客源、定點采購、指導培訓等方式幫助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發展旅游。(國家旅游局、教育部、國務院扶貧辦等)
實施金融支持旅游扶貧行動。落實國家對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創業擔保貸款等支持政策。完善景區帶村、能人帶戶、“企業(合作社)+農戶”等扶貧信貸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旅游扶貧項目的信貸投入。(人民銀行、國家旅游局、國務院扶貧辦、銀監會等)
實施旅游扶貧帶頭人培訓行動。設立鄉村旅游扶貧培訓基地,建立鄉村旅游扶貧專家庫,組織全國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村官和扶貧帶頭人開展鄉村旅游培訓。(國家旅游局、國務院扶貧辦)
啟動旅游扶貧觀測點計劃。設立全國鄉村旅游扶貧觀測中心,對鄉村旅游扶貧精準度和實效性進行跟蹤觀測,為有效推進鄉村旅游扶貧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國家旅游局、國務院扶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