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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從機構設置、決策協調、政策立法、資金保障、科技研發等方面推動適應氣候變化治理機制創新,建立適應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協調機制,從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治理水平。明確城市適應氣候變化的目標、任務、責任主體和評價考核體系,建立全過程的城市適應氣候變化監督管理機制,推進城市適應氣候變化決策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建立適應政策與行動的監督與后評估機制,加強信息互通與成果共享。
(二)加大資金投入
加大對城市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財政支持力度,落實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加強政策引導,充分利用國際適應氣候變化資金,整合并拓展國內資金渠道,引導民間資金和各種社會資金參與。強化各種商業保險、風險基金以及再保險等金融措施,加強適應氣候變化的保險創新,發揮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鼓勵積極應用PPP等模式,推動適應氣候變化的城市公用基礎設施建設。
(三)實現信息數據共享
通過城市多部門數據共享,逐步實現天氣氣候狀況實時監測、氣候變化敏感性和脆弱性動態評估、氣候風險預測預警、災害應急管理部門聯動等功能,有效支撐城市適應氣候變化的精細化、智能化和專業化治理能力。探索建立城市氣候服務框架,將氣候變化監測、檢測、預估、影響等內容融合形成一體化的氣候服務體系。
(四)加強能力建設
建設適應氣候變化科普教育網絡平臺,編制科普讀物、掛圖或音像制品,組織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開展人群適應氣候變化的風險交流與宣傳,有效提高公民適應氣候變化意識。培育和建設一批適應氣候變化教育宣傳活動基地,在高等院校積極開展城市適應氣候變化普及教育和專業教育。依托應對氣候變化專業機構和相關高等院校,建立專家團隊和工作支撐團隊,開展針對地方政府管理人員的適應氣候變化培訓。
(五)深化國際合作
充分利用國際合作平臺,積極構建“城市-企業-社會組織-民眾”為一體的,多層次、全方位的國際合作體系,加強與相關國際組織和機構的信息溝通、資源共享和務實合作。建立和完善資金支持、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等機制,堅持“請進來”和“走出去”并重,開展多層次、多主體的合作,實現雙向互補。積極借鑒其他國家適應氣候變化的經驗、理念和技術,推動適應氣候變化領域的南南合作。
(據發改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