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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農村土地制度,讓農地成為“不再沉睡的資產”
農村土地是農民的最大資產,但目前還是一個沉睡的資產。目前我國的農村土地制度還存在太多的問題,如何改革好中國的農村土地制度,讓土地這個最稀缺的資源發揮出最大效力,需要精心謀劃,以下幾個方面的改革是關鍵:
其一,征地制度該如何改?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城鄉隔離的兩套土地管理制度,城鎮化的土地必須被征走,政府壟斷了土地的一級開發,農民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之外。未來應該打破目前的壟斷征地政策,實現農村、城市土地“同地、同權、同利”,建立土地交易機制,使農民分享城市化中的土地增值收益,使進城農民獲得創業資本,只有這樣才能可持續。
巴西城市化的教訓很慘烈。在政府主導下,大批農民轉移到城市,土地以低廉價格被出售給開發商,農民到城市后形成數量龐大的貧民窟,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
而我國的臺灣等地,讓農民分享城市化中土地增值收益,不少農民因此成為百萬富翁,然后這些農民就有資本去創業去開發,不僅沒有貧民窟,而且帶來了農村的發展。
目前我國不少地區又在重走巴西的老路。如果土地制度不變,與土地相關的制度不改, 大多數進城農民的宅基地與承包地如果被變相低價出售了,農民到城鎮生活可能會變成一個大問題。誰來保證那些獲得中小城鎮戶籍的新居民的工作以及從農村轉向城市的培訓成本以及找工作的成本?
當然,如果有一個可交易的市場,讓農民通過賣出宅基地與承包地,除了獲得城市的戶籍、住房與社保外,還能夠有一筆資金從事小買賣,就可行了。
另外,我國目前還存在一個“農民上樓致貧”的現象,也就是講,農民來到了城市,住進樓房后,他的居住成本與原來在農村相比會大大增加,但由于沒有穩定的工作,還要交物業費、水電費等,其生活質量就下降了。
目前的征地壟斷帶來太大的社會問題,應該破除,實行同地地權同利,讓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也能夠真正入市。
除了非征不可的道路、學校等純粹公益性用地外,其他的非農建設農地都可以讓農民成為交易的主體,讓企業通過租地的形式向農民獲得,讓農民成為地主。大大壓縮目前的征地范圍,除了純公益性用途外,其他的應該由用地單位與農民協商解決。商業用地要按市場價由農民與開發商共同解決。“公共利益”應該有具體規定,可以采取列舉的方式。
農民直接成為土地交易主體,打破地方政府處于壟斷地位,一手低價拿地、一手高價賣地帶來的高房價問題。讓農民為進城農民建房是深圳過去快速從小漁村變成大都市的成功秘訣,這個秘訣也應該讓全國人民一起享用。
其二,農村建設土地能否實現同地同權直接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