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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我國應該重新調整糧食安全戰略,重點對從事“主糧安全”的農民與耕地進行保護,加大對小麥、大米生產的補貼,提高收購價格,提升糧食安全保護的精度與準確性。
為了保證質量安全,我國的農產品供應鏈應該重塑,應該加強綜合協調聯動,落實從田頭到餐桌的全程監管責任,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強化農業生產過程環境監測,嚴格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使用管理,積極開展農業面源污染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健全基層食品安全工作體系,加大監管機構建設投入,全面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
農民工市民化,建設用地指標是個好工具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國新型城鎮化能夠高質量完成的關鍵。如何加快改革戶籍制度,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讓進城農民享受平等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也是一大難題。
農民工市民化最大的障礙在哪兒?成本是關鍵。有專家測算,我國農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相差33萬元,一般大城市福利50萬元以上,中小城市為十幾萬元。今后20年內,中國將有近5億農民需要實現市民化,人均市民化成本為10萬元,為此至少需要40萬億~ 50萬億元的成本。誰來承擔這些成本?什么樣的政策激勵最為有效?
自十七大提出要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至今,我國各地均推出地方戶籍改革政策。據初步統計,已有河北、遼寧、江蘇、浙江等12省份相繼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二元戶口性質劃分。
各地改革措施不一,上海、深圳、濟南等地相繼推出居住證制度,部分城市推出購房落戶政策,廣東省推出積分入戶政策,重慶嘗試通過建立轉戶居民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的彈性退出機制,以合理的過渡期保障農民合法權益,而成都則推出“讓農民穿著風衣進城”的戶籍改革政策。
總體看來,這些政策,尤其是2010年廣東省,重慶、成都兩市的政策尤具進步意義,但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農民工市民化的步伐還遠滿足不了現實的需求。
目前農民進城之后,實際上多數時候表現出“兩頭靠”的特性,他們既要在城市掙錢生活,同時又不敢放棄農村的土地,但土地并不能給他們帶來太多收益,所以出現大量“空心村”。
在目前體制下,農民工輸入省份沒有動力去保障農民工的福利。從國家層面上來看,應該出臺相關的激勵政策,讓長三角、珠三角、京津等勞動力流入大戶有動力來解決大量的外來勞動力戶籍問題。雖然國家鼓勵放開戶籍,但大部分的就業崗位在珠三角與長三角等少數發達地區,如何鼓勵這些地區解決外來群體的市民化問題?什么政策激勵最有效?
其實建設用地指標是一個好工具。因為要想解決新移民的定居,必須要占有耕地。目前土地管理部門一直在執行“占補平衡”政策,其實這個政策也可以移植到吸收外省份新移民政策上。
我國有1億多的跨省農民工,他們在家鄉都有承包地與宅基地,如果能夠在打工地長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區落戶定居,到一定時候,他們就會自動把家鄉的承包地給轉讓出去,把宅基地給賣了。從整個國家來講是合適的,等于節約了土地,耕地并沒有因此而減少,長遠看應該是增加的。因為人口在城鎮居住所占用的耕地遠比在農村居住少。
所以可以通過增加建設用地指標來激勵那些勞動力流入多的地區解決外來移民市民化問題,至少具體的數量可以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由中央土地管理部門統一制定。建設用地指標增加,地方財力也相應增加,新移民進城的社保、住房也因此有了保障。
當然,進城農民的住房、子女教育、社保以及他們在農村的宅基地與承包地如何處置等問題,都需要精心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