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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大興泰富春老年公寓走廊里,老人們安靜地坐著。
新京報訊北京有望于本月底出臺的《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中,備受爭議的“以房養老”可能不被提及,而是提出“以房助老”的概念。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以房助老”是除基本養老金之外養老方式的多一種選擇。它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擁有獨立產權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須抵讓房屋的產權,可以通過置換住房(或閑置房屋)的居住使用權,獲得更豐富、優質的養老資源。
“房子”只是養老輔助性選擇
以房養老’被普遍誤解為未來要去填補養老金缺口的惟一養老途徑或主要養老途徑?!弊蛱?,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希望推廣的“以房助老”概念,首先是希望大家厘清對“房子產權”與“養老”之間關系的誤解,“房子,不是今后中國人養老的必要基礎,只是為老人獲得更優質的晚年生活提供了輔助性的可選擇資源”。
這位負責人認為,媒體和民眾普遍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等同于“以房養老”,也是一種誤解。他解釋說,在“以房養老”發展成熟的國家,“以房養老”并非只包括“老年人將名下房產抵押給金融機構,以定期獲得養老金,去世后房屋產權歸金融機構處置”這一種方式;通過讓渡房屋的居住權,老年人也可以獲得更多養老資源。
我國“以房養老”的最早倡議者—中房集團公司與幸福人壽前任董事長孟曉蘇也認為,以房屋產權為基礎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只是“以房養老”的一種模式,是老人可以自由選擇的一種小眾(保險)產品,不是大眾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