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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商務部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部本級和所屬經濟合作局、機關服務局等2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商務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150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商務部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2 640 531.82萬元,商務部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2 214 353.5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426 178.32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件1。
本次審計商務部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2 639 274.86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99.95%。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2 919.81萬元,其中2012年金額29 089.81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6 073.68萬元。上述問題對商務部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件2。
審計結果表明,商務部積極組織預算執行工作,繼續完善以預算管理為核心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加大了基本經費支出的控制力度,加強了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部本級及此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和相關財會制度規定,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0年至2012年,部本級在前期工作未落實的情況下,申報17個駐外機構館舍項目預算18 430萬元,其中2012年申報14 600萬元。
2. 2012年,部本級申報以前年度延續項目“生豬等畜禽產品信息監測統計”系統預算570萬元,實際需求367.38萬元,多申領財政資金202.62萬元;在轉移支付已安排各省重要商品信息采集補貼資金的情況下,又重復申領財政資金175萬元。以上共計多申領項目資金377.62萬元。
3. 2012年,商務部未按規定將8個非商業性境外投資和貿易辦展項目交給事業單位組辦,而是在部本級預算中申報上述項目預算1480萬元。
4. 2012年,部本級未經批準,將已按審計決定收回的滾存結余款920萬元撥付機關服務局,用于支付所屬單位職工拆遷補償款。
5. 2012年,部本級未經批準,將13個項目資金4200.96萬元調劑用于應由基本支出承擔的會議費、差旅費等。
6. 2012年,部本級和兩家所屬單位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其中:部本級未按規定編制基本支出貨物類政府采購預算,當年實際采購支出2794.47萬元;部本級對總額4597.9萬元的13個律師服務項目未實行公開招標,對達到集中采購標準的總額101.26萬元的印刷項目未實行集中采購;部本級有9個會議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所屬投資促進事務局等2家單位政府采購實際支出超出預算10倍。
7. 2012年,部本級的1個會議超標準列支3.36萬元。
8. 2012年,部本級的6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準列支14.24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07年以來,部本級未將開發和維護23個信息系統形成的硬件資產1294.3萬元登記入賬,其中2012年6.72萬元;有5項軟件資產被受托開發單位登記了軟件著作權,并按評估價630萬元為受托開發單位增加注冊資金。
2. 2012年,部本級未將購買和自行開發的信息系統形成的辦公軟件資產納入固定資產賬核算,其中購買軟件資產45.08萬元。
3. 2008至2012年,部本級投入信息系統開發和運行維護費6.31億元(其中2012年1.69億元),共開發信息系統和平臺等187個。這些信息系統由商務部29個司局分別組織開發和建設,未實行統一規劃和管理,存在共享程度低、重復建設等問題。
4. 截至2012年底,部本級于2000年以來陸續交付使用的25個駐外機構館舍建設項目未辦理竣工決算,涉及總投資65 427.36萬元,其中2012年投入使用的3個項目涉及投資9553.99萬元,未記入固定資產賬;部本級對原值約7000萬元的16個棄用駐外機構舊館舍尚未形成具體處置意見,目前上述館舍中有1處由援外專家使用、5處對外出租、10處閑置。
5. 2012年,部本級將1個會議的67.5萬元轉嫁給其他單位。
6. 截至2012年底,所屬機關服務局下屬鑫廣物業管理中心對1998年以來應收的對外投資分紅款累計4482.81萬元尚未收回,也未入賬反映,其中2012年應收3178.32萬元。
此外,2012年,部本級計劃外召開三類會議40個;部本級的81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2個因公出國(境)團組存在超過規定天數的問題。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經充分論證編報項目預算的問題,要求加強預算編制基礎工作;對多申領項目資金的問題,要求追回多領資金;對超越職權范圍申領預算資金的問題,要求按規定申請預算資金;對未經批準動用以前年度結余資金的問題,要求將各項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對未經批準在不同科目間調劑使用預算資金的問題,要求今后應加強預算編制管理,嚴格預算執行;對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規定執行;對軟硬件資產未入賬管理的問題,要求盡快清查,及時收回有關資產并登記入賬;對部分信息系統重復建設,共享水平低的問題,要求對現有信息系統進行全面清理,統一規劃,統一實施;對駐外機構館舍長期未辦理竣工決算、未登記固定資產賬和閑置的問題,要求加強資產管理,盡快辦理相關手續;對所屬機關服務局鑫廣物業管理中心未收回和核算對外投資分紅款的問題,要求及時將上述款項登記入賬核算;對超標準列支會議費、出國費,以及計劃外召開會議和組織出國等問題,要求嚴格貫徹中央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要求,切實加強會議費、出國費等支出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商務部應科學合理安排項目,依法依規執行預算,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商務部及時認真進行了整改,提出了加強基礎建設、強化制度建設和加強業務培訓等具體要求。已對未入賬的軟硬件資產進行清查,并將及時登記入賬;所屬機關服務局鑫廣物業管理中心已將對外投資分紅款4482.81萬元作為“應收股利”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