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制定并且實施嚴格的食品安全標準,是真正實現源頭治理、預防為主的前提條件
●制定食品安全標準要基于食品安全評估結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是一個長期的、動態的機制
●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問題的關鍵在于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者的監督
本報記者杜曉本報實習生李媛
據衛生部新近公開的信息表明,衛生部正按照國務院食安辦的統一部署,組織科技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6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地溝油檢驗方法論證方案,并組建了包括油脂加工、食品安全、衛生檢驗、化學分析等領域權威專家和相關機構在內的檢驗方法論證專家組,對相關技術機構研發的檢驗方法進行科學論證。
盡管此次地溝油檢驗方法的論證,將補齊目前檢測短板,對今后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將大有益處,但有公眾認為,在近年來時有發生的食品安全風波中,每次“出事”之后,都無一例外地出現了檢測標準的缺失、不完善或檢測無門,其背后的原因更值得有關部門深思。
檢測成本高影響打擊效果
近日,公安部統一部署指揮浙江、山東、河南等地警方成功偵破一起特大非法使用地溝油制售食用油案件,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32名,徹底摧毀了一條從掏撈、收購、倒賣地溝油到深加工為食用油并進行銷售的地下產業鏈。
案件破獲后,關于地溝油檢測的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據了解,由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委聯合發布的《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于2005年10月1日起實施。根據這一食用油國家檢測標準,全部應檢的理化指標一共有9項。而居民日常購買量最大的花生油、大豆油等,只需檢測其中的6到7項內容,分別為酸價、過氧化值、浸出油溶劑殘留、總砷、鉛、黃曲霉毒素、苯并(a)芘等。按目前這些檢測標準,地溝油甚至是“合格”的。
據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營養與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紅介紹,地溝油最主要的特點就是油脂劣質,甚至有毒有害。反復使用的地溝油,還會發生受熱分解,直接產生致癌物,如苯并芘。世界衛生組織下屬的國際癌癥研究所按對人體致癌性強弱程度將致癌物質分為四類,苯并芘就屬于第一類即具有明顯致癌作用的物質。
按照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凌秋來的說法,“到目前為止,我國尚缺乏地溝油的檢測標準,用地溝油生產食用油究竟有什么危害和有多大的危害,還很難做到精確的評估。在公安部治安局的協調下,我們聘請了北京的專家進行相關檢測,才確定格林公司生產的食用油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質”。
“從檢測上來說,油品的檢測成本很高。如果成本過高,在打擊違法行為時就容易出現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研究員王敬波教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