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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電荒”亟須從宏觀層面打政策組合拳
國家發改委今年上半年多次上調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但武漢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程斌武副教授等專家認為,如果僅實行簡單的價格聯動,而不同步配套進行稅收、補貼政策、監管等改革組合拳,顯然不能根本解決中國式“電荒”。在日益市場化、國際化的背景下,相關部門需要從公共管理角度進行深入的研究與思考,對現行電力能源管理制度進行更加深刻的變革。
他們對此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國家應盡快出臺調價機制,引導人們改變“低電價”思維,理順電價等能源價格機制勢在必行。此輪上調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之后,今年火電企業有望增收320億元,火電企業將獲得喘息之機,有助于提高此前持續低迷的發電企業積極性。
然而,解決“電荒”的治本之策還在于推動電力體制深層改革,疏導電價矛盾是當前宏觀調控的重要任務,也是保證國民經濟正常運行的著力點。國家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調價常態機制,不再臨時抱佛腳,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同時發展水電、鼓勵低耗能產業發展、加強電網建設,才能從根本上消滅“電荒”。
根據對美國、日本、巴西、俄羅斯等39個主要國家和地區電價水平的統計,我國工業電價為世界平均水平的70%,居民電價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1%。
二是構建“高稅收-高電價-高補貼-強監管”的管理體系。如果提高價格而不及時補貼消費者,必然影響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如果提高稅收而不用于相關領域的補貼,必然被指與民爭利,影響政策執行。具體主要包括:
———對終端消費者進行普遍而差異化的補貼。盡快落實國發[2002]5號文件要求,對農民、城鎮低收入群體等底層消費者進行救濟,通過補貼保障其享有普遍服務的基本權利、避免受到高電價的沖擊;盡快實行階梯電價。
———通過專項補貼引導產業調整,提高電價的目的是利用價格杠桿減少不必要的電力消耗,在產業環節主要體現為抑制低技術高耗能產業,逐步提高單位能耗的經濟產出,因此在提高電價后有必要對在產業政策上應受到鼓勵的高效低耗產業,包括技術或產品進行補貼。
———通過專項補貼引導補償不可再生的資源環境損失。對煤炭等礦產品提取足夠高的資源稅之后,同時應從稅收中返還一部分用于資源環境補償這項公共事務,可以通過向社會上的專業機構購買服務來實現這一目的,而不再完全依賴企業。
電監會吳疆還說,目前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滯后,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難以發揮效力。在電力供應“發、輸、配、售”四個環節,除了輸配電具有一定的自然壟斷性外,其余發、售兩個環節都不具有自然壟斷性,雖然實現了廠網分離,但發電企業把主要精力都投入到找政府要電價政策上,而電價固化沒有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的稀缺以及對環境的影響,無法引導消費。因此,需要“放開兩頭,管住中間”,在“發、售”環節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來進行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