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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公布消息,2011年上半年,我國共有18個地區相繼調高最低工資標準,包括13個省、4個直轄市和1個特區。
此次最低工資的調整主要集中在東部地區,且調整的幅度頗大,普遍超過了20%。其中調整幅度最大的是重慶,主要原因是2010年重慶市沒有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因而此次調整變動超過達38%。
調整后,深圳特區的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1320元/月,為全國最高,其次是浙江省的一類城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也達到了1310元/月。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市,達到了13元/小時。(實習生倪力)
*山西省煤礦井下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 井下采掘人員、井下輔助人員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600元、1400元,分別調整為1800元、1600元。
*安徽省最低工資標準未分檔,此表僅選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合肥市區和淮北市區的兩個數據,增幅計算也僅參考了兩市的數據,并不準確。具體其他城市的標準需到安徽省政府官網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