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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5日下午召開二季度新聞發布會,記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國已有18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目前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深圳市13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市13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介紹,2011年上半年,北京、天津、山西等18個地區相繼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目前我國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深圳市13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市13元。全國共有13個省份發布了2011年度工資指導線,基準線多在15%以上。
下半年,人社部將在全國范圍內試運行企業薪酬調查制度,并繼續指導尚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適時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人社部“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十二五”期間,我國最低工資標準每年保持13%以上的增長幅度。對此,尹成基介紹,最低工資制度實際上是保障職工最基本工資收入的一個制度。
針對有說法認為,最低工資每年增長不低于13%,意味著居民收入就要倍增的說法,尹成基澄清,不是說所有的用人單位都要按照最低標準給職工發工資,這是一種誤解。實際工作中,有一些用人單位由于經營情況較差,可能會按照最低標準給職工發工資,這是一個最低保障線,并不是普遍的工資水平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