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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稅率結構怎么調?
草案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將工薪所得的適用稅率由原來的9級修改為現在的7級。
網上共有75690人對這一條發表了意見。其中贊成27470人,占36%;要求修改25383人,占33%;反對21712人,占29%;其他意見1125人,占2%。
參加座談會的社會公眾代表、山西長治市潞安礦業集團常村煤礦工人王垠建議將5%和10%兩級稅率分別降低到2%和5%;曹建韜建議增加2%一檔稅率,其適用于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元部分,或者將5%的稅率修改為2%,或者適當擴大5%稅率適用的范圍。
社會公眾代表、北京市水務局幼兒園黨支部書記胡艷芳建議將工薪所得的稅率修改為浮動稅率,以適應不同地區的差別化需求。
網上一些意見建議將草案第1級數不超過1500元的月應納稅所得額5%的稅率降為3%,體現國家普惠工薪階層。有些意見建議降低起征點的同時降低適用稅率,即工資收入1000元至5000元的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1‰或者1%的稅率,一是擴大了納稅群體,有利于國家稅收;二是低收入者有了連續納稅記錄,有利于子女在異地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機會;三是有利于提高人們的納稅意識。
70%意見贊成對生產經營所得稅率結構的調整
草案維持現行對生產經營所得的5級稅率級次不變,對生產經營所得稅率表的級距作了相應調整,將稅率表的第一級級距由年應納稅所得額5000元調整為15000元,其他各檔的級距也相應作了調整。
網上共有24057人對本條發表了意見,其中70%贊成草案的規定。
有些意見提出,應扶植個體工商戶的發展,一方面鼓勵依法經營,一方面減輕負擔。建議每一級距的年應納稅所得額提高5000至15000元不等,同時降低適用稅率3%至5%。有的建議參考企業所得稅,最高適用稅率限定為25%。
要進一步完善個稅稅制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大旗提出,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稅制,可以照顧到納稅人的不同負擔情況。從“九五”計劃到“十二五”規劃,都提出要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稅制,有關部門應盡快推進這一改革。
高培勇、朱青提出,增加直接稅在稅制結構中的比重,是稅制改革的方向之一,一味提高起征點,減少個人所得稅在稅收總收入中的比例,不符合改革方向。
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提出,這次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不應在起征點上做文章,而應通過適當擴大減免稅范圍,增加與民生相關的特殊減免稅項目,如扶養人口、房貸支出、教育支出等達到減稅的目的。
網上有些意見提出,國家財稅部門應盡快創造條件,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收制度,考慮家庭撫養、贍養人口、教育費用、大病減免等綜合因素,實行法定免稅、申請減稅、退稅制度。有些意見提出,財稅部門要定期向社會公布稅收使用情況,讓老百姓清楚稅收是否真正用于改善民生,幫助了貧困人群。有的意見提出,財稅部門要加強執法力度,不能借口執法力量不足不主動追究偷、逃、漏稅行為,給國家造成損失。
本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