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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由于年終獎有一次優惠計稅,可通過調整每月基本工資和年終獎的比例降低稅負
如何合理避稅、籌劃稅負,在國外是個普遍的問題,但在國內納稅人所知甚少。德勤北京稅務合伙人王歡表示,與國外不同,國內的個人所得稅設置比較簡單,工薪階層主要繳納的是個稅中的“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當前2000元的免征額,而不考慮贍養情況、教育支出、住房貸款等方面。在國外,抵扣的機會很多,而國內的工薪階層能合理避稅的機會非常少。
德勤王歡、尤尼泰(四川)稅務師事務所副總經理鄭翔建議,可以通過分攤提成、年終獎等大宗收入,籌劃降低稅負。比如當前一些市場銷售人員的收入,全年來看各月很不平均,有些月份只能拿到很少的基本工資,有些月份則可能高達數萬元。由于當前個人所得稅仍采用九級累進稅率,納稅人的應稅所得額越多,其適用的最高邊際稅率也就越高,納稅人適用的平均稅率和實際交稅額都可能提高。對于大多數工薪階層來說,年底會領到一筆年終獎,其中也包含合理避稅的機會。
王歡表示,理論上來講,由于年終獎有一次優惠計稅的方法,可以通過調整每月基本工資和年終獎的比例,來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上市公司也有一些股權激勵的計劃,可以通過一定優惠計算方法,來降低稅負。
鄭翔也建議,薪酬如果搭配合理可合理避稅,減少個人所得稅的實際支出,關鍵是要找到個稅計算上的臨界點。比如員工平時工資少一些,最后年終獎多一些,可以降低一定的稅負。鄭翔表示,但這從公司角度來講賬務處理可能麻煩,其次以后可能也面臨一定的風險,因此公司并沒有動力來幫員工籌劃稅負。德勤也表示,這種優惠計算方法,可能在與公司計劃相互匹配的情況下,用在個別的大宗收入中,給員工一些靈活的選擇。
在本次個稅改革方案征求意見中,不少專家學者建議學習國外,引入家庭綜合制征收,考慮家庭總體的實際支出,客觀衡量稅負。
-算賬
薪酬結構不同稅負大不相同
如按照當前舊的個人所得稅制,一員工每個月收入扣除“三險一金”后為4500元,年終獎金1.8萬元,年薪7.2萬,按三種薪酬結構計算稅負。
方案一:當前每個月4500元,年終獎1.8萬元,稅負3900元。
方案二:月薪3000元,年終獎3.6萬元,稅負2700元。
方案三:每月6000元,沒有年終獎,稅負5700元。
-提醒
發票抵工資不合法
當前有些公司發工資會讓員工拿各種發票來抵,用企業的運營成本來沖抵稅負,從而達到企業和個人均少繳稅的目的。但這種方法實際上并不合法。
德勤王歡說,目前財稅部門中沒有支持此做法的文件,如果針對外籍個人,還有一定的抵扣,但是對于中方員工是沒有的。稅務總局此前對高收入者稅收從嚴征管的通知中,稽查重點也明確提到了發票抵扣的問題,因此發票抵扣工資是違規違法的,只不過當前檢查的力度可能沒這么大。
北京地稅咨詢熱線明確表示,是否違法要具體分析,企業可將在工作中產生的一些費用計入成本,可實報實銷,業務要與發票相對應,“找票”抵發工資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可以進行舉報。
記者 胡紅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