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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稅率是否違背稅收公平原則
事實上,對個人所得稅征收辦法“由繁到簡”的改革,俄國內也并非一片叫好聲。隨著偷漏稅規模的減小,俄國內要求重新實行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的呼聲日益高漲。俄2001年實施的13%的統一所得稅時將期限暫定為5年。結果,2005年底,俄國內圍繞個人所得稅改革曾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其焦點就在于是否要繼續實行13%的統一稅率。包括前任總理普里馬科夫在內的前政要都認為有必要重新采取累進稅率,對低保居民階層按13%的稅率,而對富人則按20%的稅率。俄聯邦統計署也建議從單一稅率調整回累進稅率。但當時俄財政部堅持認為13%的個人所得稅率不能更改。如果實行累進稅率,只能助長“影子經濟”更加猖獗,而目前實行的單一稅率使居民的收入逐漸合法化。在那次博弈中,支持單一稅率方獲勝。
而2010年上半年,俄羅斯社會再次就是否堅持單一稅率問題展開了更為激烈的爭論,俄國家杜馬甚至已開始討論恢復累進稅率的具體辦法。在這些討論的提案中,對富人的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從現行的13%提高到20%~45%不等。
堅持改回累進稅率的人包括俄聯邦委員會主席米羅諾夫、俄聯邦統計總署署長斯捷帕申、俄聯邦稅務總局前局長馬克烈佐夫等人。他們強調,在國際經濟危機的大背景下,俄境內的“赤貧”人數在2009年一年之內就增加了70萬人,達到1970萬人,占俄總人口的14%。而與此同時,根據福克斯的富豪排行榜,身家超過10億美元的俄羅斯人的數量卻從32人增至62人。俄社會中的貧富差距雖有所緩解,但仍十分懸殊。在這種情況下,就特別是需要通過稅收來實現二次分配,來縮小貧富差距。而這種單一稅率下,所有人無論收入水平高低都按13%的統一稅率繳稅,這不僅有悖稅收的征收與納稅人的實際負擔能力相符的原則,而且也違背了稅收的公平公正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