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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冷場的尷尬,一面是推廣的態勢,百日的房產稅正遭遇著現實與憧憬之間猛烈的碰撞。全面開征房產稅的建議,無法掩蓋寥寥的房產稅實收款的事實。
根據上海的官方統計,截至4月27日,上海市稅務機關認定的應征稅的住房2306套,從3月份上海首筆個人住房房產稅繳納算起,約20筆應征房產稅已經繳納。重慶的房產稅征收情況同樣慘淡,但與上海1%的房產稅繳納率相比,還算值得安慰。按照重慶財政局官員的說法,房產稅款只有幾十萬,之前媒體報道了更準確的數據,應該是前3個月合計79萬。上述官員表示,按照房產稅試點的實施細則,存量的獨棟別墅保有環節的稅款可以在當年的10月1日到31日交納,已經入庫的稅款主要是完成交易的住宅。即便按照這位官員所說的方法計算,在重慶的住宅交易中,需要交納房產稅的大概也只占到總交易量的百分之五到六。
房產稅繳納率不理想只是問題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房產稅曾被認為是高房價的殺手锏。然而,3個多月之后的今天,滬渝兩地的房屋成交均價并未轉向。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3月重慶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無論同比還是環比均在上漲。同樣,上海市統計局的數據顯示,一季度上海商品房銷售面積同比下降23.5%,成交均價上漲12%。
對于通過征收房產稅來調節高房價的想法,對外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長安(微博專欄)認為,從中國的實際國情出發,僅靠房地產稅制改革,甚至指望依靠房產稅的開征和推廣,就能迅速地將過高的房價打壓下來,并不現實。其中的原因就在于,目前中國的高房價是由多種因素綜合而成的,既有財稅體制上的問題,也有土地制度方面的問題,還有投資渠道狹窄等方面的問題。
盡管房產稅的實際征收道路十分艱難,但關于房產稅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的聲音從未因此減弱。中國社科院近日發布的2011年《房地產藍皮書》就建議,房產稅試點在 “十二五”期間應加快向全國推廣。藍皮書的建議是基于開征房產稅不僅可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形成穩定稅收來源,也可抑制房價過快上漲,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達到“削貧富差距之峰”效果的預期提出的。
對于房產稅征收的基本原則,藍皮書提出,第一,房產稅的征收宜從量從價綜合征收,作為收入調節的重要手段。第二,需要對免征或起征點加以論證,各地情況不一,需要有所體現。第三,需要考慮稅收的使用,可以進入財政大盤子循環,也可用以對低收入群體的住房補貼,需要立法加以明確。
德勤近期發布了中國房地產投資手冊顯示, 盡管政府采取措施壓抑房價,中國在強勁經濟增長的支持下,依然是亞太區最大的房地產市場。自重慶和上海分別頒布其房產稅試點計劃后,推行全國性房產稅的可能性也相對提高,這會成為影響中國房地產市場最大因素之一。
上海社科院城市與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張泓銘和復旦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認為,未來存量房也必將進入房產稅征收范圍。(本報記者 李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