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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 俞嵐)中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20日公布。一攬子改革方案包括:工薪所得免征額從2000元(人民幣,下同)上調至3000元,9級超額累進稅率降至7級,相應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等。
降低中低收入者的個稅負擔,是中國總理溫家寶承諾今年為百姓辦的“第一件實事”。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今天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表示,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工薪階層是此次個稅改革的主要受益者,部分高收入者的稅負則會適當增加。
中國工薪個稅所涉及的納稅人是在城鎮部門就業的工作者。副財長王軍近日透露,這一群體大概有3億人。免征額提高至3000元后,工薪所得納稅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將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除此之外,未能免稅的工薪族也能享受到稅率結構調整帶來的實惠。草案提出將9級超額累進稅率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范圍。經此調整,94%的工薪所得納稅人將適用10%以下的稅率,這一比例較現行稅制增加17個百分點。與此同時,草案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覆蓋范圍,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
高培勇說,這幾項改革所涉及的,都是目前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工薪所得納稅人。
對個人的“凈所得”,即扣除基本生活費用后的工薪所得進行征稅,是各國通行的做法。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中國民眾基本生活消費支出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去年下半年以來,中國物價持續走高,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已連續5個月在5%左右的高位波動,令民眾荷包大幅縮水,坊間對提高工薪所得免征額的呼聲日盛。
國庫充盈為政府還富于民奠定基礎。2010年,中國財政收入突破8萬億元大關。經財政部測算,是次個稅調整后,財政全年將減收1200億元。高培勇認為,這在財政可承受的范圍之內。
當局在此時推出個稅改革方案,在高培勇看來,還有其特殊背景。當前,物價上漲已成為中國經濟的主要風險,物價上漲一旦與收入分配矛盾相碰頭,將可能危及社會穩定。在此情勢下,通過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調整從而緩解收入分配上的矛盾,有其積極意義。
但他也坦言,此次個稅調整只是“次優方案”,是在改革終極目標短期內難以達致下的權宜之計,有其局限性。比如,目前處于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工薪收入者群體,此次改革還不能惠及到。故而,對其“公平收入分配”的效果不能報以太高期望。
“當前,收入來源日益多元化,民眾的收入差距體現在綜合收入而非單項收入上。而且,也主要不在工薪收入上?!备吲嘤抡f,現行個稅實行分類所得稅制,列入個稅征收項目的11類所得采取不同的計征辦法,使用不同的稅率表格。在缺乏綜合收入口徑基礎上實行的調節,并不全面,甚至可能掛一漏萬。
此外,費用扣除標準的“一刀切”問題也未能解決。他認為,完善的個人所得稅制應實現“個性化”處理,根據地區差異、家庭負擔等據實扣除,予以差別化待遇。
這位多次在中南海講課的專家強調,要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就要對現行稅制進行“大手術”,最終走向綜合所得稅制——以個人申報為基礎,將所有來源、所有項目的收入加總求和,一并計稅,“這是中國個稅走出困境的唯一通道。”
但個稅改革不可能一役全功。中國早在十多年前就確定了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目標,迄今仍“未成正果”。高培勇說,眼下,應按照“十二五”規劃的要求,瞄準既定的個稅改革目標,舉全社會之力,采取實質性舉措,盡快增大綜合計征的分量,加速奠定實行綜合計征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