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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20日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本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主要目的是減輕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加大稅收調節收入分配力度。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專欄)今早在會上表示,草案擬將工資薪金減除費用標準(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由現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擬將現行工資薪金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改為7級。
據了解,為了有效發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草案擬將現行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范圍。
草案規定,第一級5%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現行不超過500元擴大到1500元,第二級10%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現行的500元至2000元擴大為1500元至4500元。
同時,草案還擴大了最高稅率45%的覆蓋范圍,將現行適用40%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并入45%稅率,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謝旭人介紹,草案對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表的級距作了相應調整,將生產經營所得稅率表第一級級距由年應納稅所得額5000元調整為15000元,其他各檔的級距也相應作了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如順利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次會議的初審,將于6月底進行二審,二審獲通過則最快于下半年頒布實施。
-測算
扣除后工薪所得
19000元以下
納稅數額將減少
據專業人士測算,若個稅調整按新標準執行,將有95%的個稅納稅人稅負減輕。個稅免征額為2000元時,28%的城鎮職工繳納個稅。若個稅免征額調高至3000元,這其中約有半數城鎮職工將免繳個稅。
本報記者根據新的稅率表進行測算發現,扣除社保、公積金后工薪所得為19000元時,按新舊免征額和稅率計算,要繳納的個稅同樣為3025元。當工薪所得少于19000元時,按新計算方法的個稅就將少于舊方法。而多于19000元時,繳納個稅數額就將上升。
-民調
七成民眾認為:3000元還是低
這次個稅改革擬將起征點預計會調整為3000元。不過,此前有代表委員聯合發起議案、提案,建議將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
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說,有調查顯示,70%的人覺得目前確定3000元的個稅起征點還是比較低,需要往上加,而有30%的人覺得這一起征點高了,不能再往上提。
個稅起征點提高,會不會對稅收規模產生影響?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表示,工薪所得費用扣除額如果由2000元調整為3000元,納稅人口將減少到稅基人口的12%,也就是減少4800萬人。但是,如果提高到5000元,則只有3%的人納稅,這個稅存在的意義就不大了。
為此,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指出,個人所得稅并非我國的主要稅種,2010年我國個稅收入是4800億,只占總稅額的6%左右,因此個稅減少不會對稅收規模產生很大影響。
我國個稅征收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即按照收入由低向高累進,在相應范圍內的部分收入按相應級別稅率,超出范圍的部分收入適用更高一級稅率,每段稅收累加即為最終應繳稅額。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征收范圍: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其他所得。據新華社電
國家個稅減少1200億
我國個人所得稅已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此次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提高個稅免征額將是五年來的第三次調整。分析人士指出,這意味著我國個人所得稅已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調高個稅免征額考慮到全國平均收入水平的變化,保持一定納稅人口和覆蓋面,有利于用稅收調節收入分配。未來將逐步建立健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
關于調整個人所得稅對財政收入的影響,謝旭人表示,經測算,與2010年相比,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約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990億元;調整工薪所得稅率初次級距,減收約100億元;調整生產經營所得稅率級距,減收約110億元,合計全年約減少財政收入1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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