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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和安花園達觀別墅”行政中心人員表示,所用土地是從燕郊開發區購得。
三河市房地產信息網顯示,該小區工程規劃證、預售許可證等,均由河北相關管理部門發出。
通州法院也查明,這片屬于北京的土地被“交換”后,燕郊開發區經三河市土地局將其出讓給相關開發商,用于房地產等項目開發。
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北京市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也寫明,依法改變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必須向縣級管理機關申請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由區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換證書。
然而,通州國土分局在給白廟村委會的《信訪答復意見書》中稱,未接到該項目的征地申請。
現任燕郊開發區國土分局局長梁國林承認,這片土地權屬改變沒有征求北京市國土部門,直接向河北省土地管理部門報批。
他說,當時土地管理并不像現在這樣嚴格,不是采用“坐標式”控制管理,而是依照圖紙進行。由于此片土地距離燕郊很近,在圖紙上看來確實位于河北行政區內,上報河北省土地管理部門后便獲得審批,出讓等手續得以順利辦理,甚至約定“土地權和所有權隨之轉移”的《土地換段協議》在此過程中也未派上用場。“如果換現在這么嚴格,肯定就不行了。”梁國林說。
梁國林沒有正面評價“此次土地權屬改變在當時是否合法”,只是回答“不知道當時情況”。他表示,不能用現在政策衡量過去做法,兩個不同時期的土地價格也不具可比性。
“多少年前的事了,甭管誰說誰的理由,通州法院已在審理。”3月23日,三河市副市長、燕郊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谷正海婉拒記者采訪。
截至記者發稿,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尚未對此做出回復。
還地?賠錢?解決陷困境 白廟村委會擔心,若只要錢,又與“換地”的那屆村委有何不同?都是“賣地”。
法院兩次判決,曾讓宋學明等村民看到希望,“土地還是白廟的,走到哪都好說好要”。
但很快,他們發現撤銷協議是一個“虛”的行為,判決書并未明確要求棗林村返還土地。
白廟村委會人員帶著判決書,向通州國土分局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要求兩級國土部門立案調查,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
2007年1月,通州國土分局答復,“鑒于以上換地行為已進入司法程序,我局下一步將協助并配合法院做好相關工作”。
北京市國土局復查后稱,已責成通州國土分局立案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去年12月,通州國土分局在給白廟村民的《信訪事項答復意見書》稱,這項土地出讓涉及跨省問題,由北京方面單獨出面通過行政手段,達到返還土地或追繳土地補償價款的目的“已無可操作性”。
今年1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意見書》寫明,法院已判決《土地換段協議》無效,有關土地產權返回等后續處理問題,應當由村民繼續通過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履行判決。
接到《意見書》后,白廟村委會立即向通州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棗林村委會返還土地。同時向三河市法院提交起訴書,訴求撤銷三河市土地局辦理該土地出讓手續的行政行為。目前,上述訴訟均尚無結果。
這塊“河北地”的糾紛,也牽動著現住土地上的人們。
“我買的可是大產權房,70年產權呢。”住在“和安花園達觀別墅”的周先生2008年買的房,他認為購房手續合法,不管如何爭地,都與現住居民無關。“要是劃到北京,我還占了大便宜呢,總不能給我拆了吧。”他說。
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事實上,現任白廟村村委會也認識到,要回土地的可能性并不大。
村委會主任張松稱,要不回土地,也得要為村民討回經濟補償。
“一畝地要多少錢?這不行”,宋學明等村民代表了另一種觀點“要地,不要錢”。
白廟村委會也擔心,如果只要回錢而不顧其他,本屆村委會又與“換地”的那屆村委有何不同?同樣都是用土地換金錢,都是“賣地”。
張松表示,目前訴訟請求只能是“返還土地”。但他愿意與燕郊協商,共同解決此事。
現任燕郊開發區國土分局局長梁國林不認為此事陷入困境。
他稱,如果沒有開發區近年發展,這片土地不可能值這么多的錢,已經蓋好的樓房不可能拆掉,與白廟村方面無非就是協商經濟補償,只是個“錢”的事。他分析,這片土地問題往往出現在白廟村委會換屆時,成為競選“砝碼”,“如果我選上,我就帶領村民把地要回來”。
國土部門被指監管失職
白廟村村民認為,此事造成如今棘手的局面,北京國土等相關部門存在監管失職。
十幾年前的錯誤,如今解決起來很棘手。
“河北在北京地上蓋房就沒人管?”“自己家的東西被別人拿走了,居然這么長時間不管?”打過官司的白廟村村民認為,北京區劃、國土等相關部門監管失職。
對此,北京市民政局區劃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北京市與河北省于2001年簽訂協議完成勘界,此后北京市行政區劃未再改動。
“民政部門牽頭開展勘界工作,但不會涉及土地實際用途等問題,因此不了解河北省占用土地的情況”,北京市民政局宣教處人員解釋。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官方網站介紹,該局負責全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負責全市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和土地用途管制的監督管理等。
村民宋學明說,土地被私賣多年,期間國土部門如果加以查處和制止,不至于蓋起這么多房屋,也就不會出現目前難辦的局面。他認為,應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3月25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聯系北京市國土局。該局新聞辦公室人員表示,將盡快查明情況予以回復。
(本文來源:新京報 作者:段修健 吳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