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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村簽協議京冀“換”耕地
協議規定,通州白廟村將755.28畝的“河北地”讓出,換燕郊棗林村位于河西岸等面積土地。
看到本村耕地蓋起房子,白廟村村民開始追問時任村委會,得到的答復是“出租給了別人”。
村里土地出租,村民未分到租金,宋學增等上年紀的村民,無地可種,只能靠撿拾垃圾維生。
村民們向鎮、縣、市等各級部門反映問題,但均未得到解決。
2004年9月,新一屆村委會上任。
新村主任高樹全清理村委會材料時,發現4份《土地換段協議》。
村民們這才知道“河北地”已被“換走”。
《土地換段協議》由白廟村村委會和棗林村村委會簽訂,1993年9月至1999年3月,共簽4份。
協議稱,“潮白河兩岸互有白廟村與棗林村土地,長期不便耕作與管理”,“為滿足兩村群眾多年心愿,兩村委會本著方便生產、互利互惠原則”,“經多次協商,達成土地換段協議”。
協議規定,白廟村將755.28畝的“河北地”讓出,換棗林村位于潮白河西岸的755.06畝土地。
由于白廟村土質較好,棗林村土地貧瘠、缺少水源,白廟村得到總計1122.498萬元的補償。
《土地換段協議》中,沒有約定土地交換的期限,但注明“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隨之發生轉移”,且“雙方互不干涉調整換段后土地的使用”。
換地是否經過審批,補償款的去向等,經手此事的原白廟村委會主任王增林和原棗林村委會主任李鳳恒,均拒絕接受采訪。
時任白廟村黨支部書記的張樹奉只表示,“當時對白廟村是有利的”,補償款都已記賬,“一分錢我也沒拿自己家來”。
高樹全證實,根據賬目顯示,這筆錢當時確實入了白廟村委會賬目,后來逐漸被花光。一些村民福利、村內建設和村委會等開支也用了這筆錢。
村民們稱,村委會曾在短期內向65歲以上的村民發放每月25元的補貼外,沒再分過錢,“一千多萬的補償款,是筆糊涂賬”。
換地幌子下私賣耕地
通州法院、北京市二中院先后判決,棗林村在潮白河西岸無土地,協議違法應屬無效。
深藏10年的《土地換段協議》曝光后,白廟村村民更憤怒了。
“簡直是胡說八道,棗林村在河西岸就沒有地。”宋學增等村民說,《土地換段協議》所稱“換棗林755.06畝土地”根本不存在。村民們懷疑,前屆村委會欺騙村民,將“河北地”賣了一千多萬元,“還是賣給了河北。”
2005年,白廟村委會起訴棗林村委會,要求撤銷當年協議。
當年11月和2006年9月,通州法院、北京市二中院先后判決,白廟村“置換”給棗林村的土地在北京市行政管理范圍內。雙方簽訂《土地換段協議》后,均未報有關部門審批。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棗林村在潮白河西岸并無土地,該協議違反法律及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
今年3月22日,現任棗林村委會值班人員稱,這場官司與棗林村關系不大,法院開庭,村里都不會派人出庭,而由代理律師前往。
該值班人員坦言,當年棗林村村委會充其量只是在協議上蓋了個章,“既未出錢,也無獲利,并未過多參與該片土地交換工作”。所謂“土地換段”只是個幌子,行的是“賣地”之實。
現任三河市國土局黨組成員、燕郊開發區國土分局局長梁國林承認,燕郊開發區成立后發展較快,基礎設施相對完善。開發項目需要土地,白廟村村委會則同意將此片土地“交換”。此項土地“交換”中,河北一方實際由燕郊開發區操作。所需資金由燕郊開發區撥付,“交換”而來的土地由開發區管理。
在他看來,所謂“河北地”地屬“飛地”,地理位置處于河北行政區內,但所有權歸北京。該片土地與白廟村相隔一河,種植不易,管理不便。
“要是單純交換,他們(白廟村)還能得錢嗎?”梁國林說,協議中所指“棗林村所屬潮白河西岸的土地”的確不存在,“換地”的實質就是賣地。當時白廟村方面人員知道此情況,協議是雙方在自愿訂立。
但中共三河市委常委、三河市副市長兼燕郊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谷正海的說法與此不同。
谷正海稱,當時是三河市人民政府的行為,所需資金也是由三河市政府撥付。
“開發區沒有最后決策權,沒有土地拍賣權,沒有一級財政權。”
北京耕地河北審批建房
燕郊開發區國土分局負責人承認,未征求北京市國土部門,直接向河北土地管理部門報批。
如今,“河北地”已建起“和安花園”等高檔別墅和小區,每套別墅的價格在五六百萬元。
這讓住著矮房的白廟村村民很眼熱。
打過官司的宋學明想得更多,北京的耕地,河北怎么辦的建房手續?
責任編輯:NF062(本文來源:新京報 作者:段修健 吳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