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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新華網北京10月1日電(記者 常志鵬)去年10月1日,新修訂的《郵政法》開始實施。一年間,郵政行業出現了哪些變化?這些變化給老百姓帶來了哪些實惠?帶著這些問題,新華社記者日前專訪了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
馬軍勝介紹,《郵政法》實施一年間郵政業亮點有三:一是行業化解了金融危機影響,發展有序有效;二是普遍服務保障監管工作扎實推進;三是快遞經營秩序顯現,企業發展開始轉型,滿足經營許可條件的企業已越來越多。
配套法規更加完善
記者:《郵政法》實施一年來,陸續出臺了哪些規章制度和配套法規?今后還有哪些將要出臺?
馬軍勝:按照《郵政法》的規定,我們深入調研,組織力量加快完善《郵政法》配套制度,制訂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郵政機要通信保密管理規定》,頒布了《郵政普遍服務標準》,出臺了《郵政企業設置和撤銷郵政營業場所管理規定》《郵政企業停止辦理或限制辦理郵政普遍服務業務和特殊服務業務管理規定》《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條件審核規范》《郵政業消費者申訴處理辦法》等一批規范性文件。同時,郵政地方立法開始啟動,《四川省郵政條例》《陜西省郵政條例》和《湖南省郵政條例》《廣東省郵政普遍服務保障監督管理辦法》等相繼頒布施行。郵政法制體系基本形成。
我們將繼續推動《郵政法》配套法規建設。下一步將穩妥推進《郵政企業專營業務范圍規定》制訂工作,做好《郵票發行監督管理辦法》《郵政行業安全管理辦法》以及《集郵市場管理辦法》三部規章的制訂和修訂工作;緊密依靠地方人大和政府,按照“積極穩妥,質量為先,突出實效,體現特色”的原則,推進郵政地方立法工作開展;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不斷研究制定、修改、完善《郵政法》配套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