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制定中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令個人所得稅調整再次成為關注的熱點。日前,北京市政協即建議,應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廣東省地稅局也表示,2000元起征點對廣東來說明顯偏低,廣東將向中央申請建立與地區物價水平、通脹系數相掛鉤的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浮動機制,提高廣東個人所得稅起征點。
15日的搜狐經濟學人月度論壇上,多位財稅專家建議,個人所得稅免征額(俗稱起征點)未必需要提高,但應與家庭整體負擔和物價指數變化掛鉤,決策層應考慮適當降低稅率,擴大納稅群體。專家同時指出,目前個人所得稅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極為有限,需從稅制上加以完善。
提高起征點可能損害低收入者利益
目前設定的個稅起征點為2000元,這幾乎只是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維持基本生活的收入標準。主張上調起征點的人認為,過低的起征點損害了中低收入人群的利益。
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孫鋼認為,一味要求提高個稅起征點,不僅無助于低收入群體,反而可能損害他們的利益。作為財稅學者代表,孫鋼曾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個稅聽證會。
稅收的基本功能,一為籌集收入,二為調節收入分配。孫鋼算了筆賬。2009年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為3949億元,如把全部個人所得稅收入都補給12.7億左右不納稅的中低收入群體,平均每人每個月差不多可得26元。
“這個調節力度是大還是不大?輿論動不動要求提高起征點,如果再收縮個稅總收入,會是怎樣一個局面?”孫鋼說。
1994年至2002年,個稅收入每年遞增很快,占整個稅收比重每年增加大約0.5個百分點。2002年,個稅收入占稅收的比重達到7.13%,此后徘徊不前,甚至開始逐步下降至2009年的6.26%。孫鋼指出,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這期間兩次提高了起征點,每提高一次,都導致上千萬人離開納稅人隊伍。
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數字顯示,截至2009年年底,全國從業人口為7.8億,其中只有6000萬人納繳個人所得稅,約占從業人口的7.7%,其余92.3%的從業人口收入在2000元以下,免繳個人所得稅。
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也主張,不應將從業人口大范圍地排除在納稅人隊伍之外。他表示,納稅是一種義務同時也是一種權利。公民納完稅,自然就會關心稅收的用途,用得是好還是壞,預算收支是不是透明,公民的社會主人和納稅權利意識就會增強。
“如果不納稅,對社會責任的意識自然就差了。從這個角度,免繳個稅并不見得是什么好事。”李煒光說,對于生活困難的中低收入群體,可以通過設定極低的稅率或者各種寬免的規定,象征性地收一點稅,不至于讓他們感覺到稅收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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