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200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審計署對國家郵政局(以下簡稱郵政局)200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局本級和所屬機關服務中心等5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郵政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31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郵政局2009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門預決算編報不完整。
郵政局在編報預決算時,未將機關服務中心、中華全國集郵聯合會和北京郵電療養院等3個所屬事業單位納入編報范圍。2009年,這3家單位收入5233.02萬元、支出4779.56萬元。
(二)接受虛假發票報賬139.30萬元。
2007年12月至2010年2月,郵政局及所屬北京國郵科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接受北京九智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開具的7張發票并據以入賬。經鑒定,上述發票為虛假發票,涉及金額139.30萬元,其中2009年70.30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部門預決算編報不完整的問題,要求將所屬3家事業單位納入預決算編報范圍;對接受虛假發票報賬的問題,要求加強對財務報賬憑證的審核,確保原始憑證真實、合法。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郵政局應進一步加強預決算編報工作,強化對所屬單位的管理,完善內部監督機制。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郵政局召開了專題會議,責成相關部門認真糾正和整改,已要求北京九智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將7張虛假發票全部予以更換。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整改中。
國家文物局200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0年1月至3月,審計署對國家文物局(以下簡稱文物局)200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局本級和所屬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等5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文物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8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文物局2009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為42 752.68萬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下同),全部為財政撥款;文物局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32 567.36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0 185.32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文物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09年度預算支出共計 40 038.67萬元,占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93.65%。審計查出當年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876.86萬元,占審計預算資金額的4.69%;賬務記錄等不規范問題金額2900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的問題金額83.14萬元。上述問題對文物局2009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文物局2009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
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建立健全了內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執行,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項目預算2 900萬元未細化到項目執行單位。
文物局2009年部門預算中,有7個項目預算合計2900萬元年初未細化到具體執行的所屬單位,而是編列在文物局本級。
?。ǘU大范圍支出1665.01萬元。
2009年,文物局在6個項目預算中,分別列支給所屬文物出版社撥款100萬元、補助地方支出120萬元和其他項目支出1074.39萬元;所屬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和中國文物報社分別將項目資金285.62萬元和85萬元用作公用經費支出;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還從科研項目經費中提取管理費39.07萬元,以“合同工工資”的名義支出1.9萬元。
(三)以撥代支造成多計支出174.68萬元。
2009年,文物局在撥付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國家文物局文物進出境審核信息管理系統開發”等3個項目經費174.68萬元時,會計記賬直接計作了支出。截至2010年1月,上述款項均未支出。
(四)所屬中國文物報社使用不合規的發票報賬83.14萬元。
2009年,中國文物報社以辦公用品發票、培訓費發票、廣告制作費發票、出租車票、油票等各種票據報賬的方式,發放廣告獎勵費72.29萬元;在公用經費及2個項目支出中,以食品發票和辦公用品名義報賬10.85萬元,實際用于購買購物卡發放給項目專家和本單位職工等。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預算未細化到項目執行單位的問題,要求加強對預算資金的管理,按要求細化項目支出預算;對擴大范圍支出的問題,要求追回撥付文物出版社的資金,責成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停止提取管理費,將已提取的管理費余額歸還原渠道,并調整賬目和報表,今后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對確需的新增項目應按有關程序申報批準;對以撥代支造成多計支出的問題,要求調整賬目和報表;對使用不合規發票報賬的問題,要求責成中國文物報社今后嚴格審核支出內容,避免再發生此類問題。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文物局應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嚴格按預算確定的開支范圍使用資金,科學掌握項目執行進度,同時進一步加強對所屬單位財務工作的監督與指導。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文物局高度重視,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對擴大范圍支出的問題,正在追回資金;對使用不合規發票報賬的問題,已責成中國文物報社檢查整改。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整改中。
附表1:文物局2009年度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表.xls
附表2:文物局2009年度重點審計的單位和資金預算執行情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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