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公共服務領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通知
"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汽車(1.6升及以下乘用車)推廣實施細則
新能源汽車補貼細則正式出臺 個人未獲直接補貼
電動車成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方向
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五城市試點新能源汽車補貼 北京意外落選
財建[2010]230號
有關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科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91次常務會議有關決定,加快汽車產業技術進步,著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節能減排,根據國務院批準的《關于擴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的請示》(財建[2010]41號),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根據汽車產業基礎、居民購買力等情況和有關要求,四部委選擇5個城市編制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實施方案,并組織專家對實施方案進行論證,論證通過后啟動試點。試點補助資金管理按照《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見附件)執行。
為保證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試點城市及所在省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等主管部門要依據本通知及有關文件規定,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創新,切實抓好試點工作。要跟蹤新能源汽車試點運行情況,及時將試點效果、補助資金安排使用情況以及試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函告四部委。
附: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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