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外地房產計入房屋套數
二套房計算以存量房為準,不計貸款次數
按照“國十條”的要求,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北京房地產業協會副秘書長陳志表示,此次政策出臺后,還是會支持自住性購房的需求,90平米以下的首套房還將會執行優惠的貸款政策。
“國十條”中要求,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陳志表示,對于第三套房貸,北京直接把口給封住了,明確是暫停發放。
對于二套房、三套房的界定,陳志說,依據的將是“認房不認貸”,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是對于存量而言的。簡單地說,就是如果一個家庭目前擁有一套住房,再購房就是第二套。擁有兩套,再購房就是第三套。而不是以使用過多少次貸款來計算。如果自己的房屋已經出售,目前家庭名下無房,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政策執行。同時,如果北京居民在外地有住房,如果被核查到,也將按第二套或第三套政策執行。
對于非京籍人士購房,陳志表示,將嚴格限定在有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范圍。如果沒有證明,外地人購房一律不能獲得貸款。這將充分限制外地人來京炒房,而在北京長期工作、為北京納稅的外地人,則可享受到京籍居民相同的待遇。
■案例
打工者買房貸款遇阻
哈爾濱的孟先生來京已有6年,目前在朝陽一家美發店當理發師,由于店老板是個體戶,他并未辦理社會保險,也從未繳納過個人所得稅。
最近,他想在中弘·北京像素小區買房,賣掉了老家的房子,東拼西湊了43萬元首付款。本以為馬上就能在北京擁有自己的家了,可4月17日出臺的“新國十條”規定,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孟先生在建行的房貸申請被拒絕了。
據了解,僅中弘·北京像素一個樓盤,和孟先生類似的購房者有近20人。昨日,記者咨詢建行等多家銀行,都已開始執行新國十條。
昨日,北京市地稅局表示可以補繳上一年度稅款,而社保部門則表示,社會保險無法補繳。對此,建行信貸部門表示,目前政策細則還未出臺,補繳個稅者能否申請房貸還不清楚。
“我們又不是炒房客,為什么也不讓買房?”孟先生說,實在不行將從現在起繳稅、交社保,等一年之后再買房,“可自己好不容易看到一處滿意的房子,一年之后就不知道什么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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