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牙切齒,終于在三十多歲的時候貸款買了房,看著產權證上白紙黑字的“70年”,再看看身邊尚且年幼的孩子,略感一絲欣慰:自己活到100歲的可能性應該不大,但孩子卻無需再像他的父親一樣背上沉重的住房壓力了——70年的房屋產權,足夠他比較從容地面對變化了。
顯然,這樣苦澀的樂觀也會被無奈的現實所擊破:住建部官員近日透露,中國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國家,但這些建筑只能持續25-30年。據資料顯示,英國建筑的平均壽命達到132年,美國的建筑平均壽命達74年。
中國建筑壽命只有25-30年的說法,足以讓人不寒而栗:25-30年后,或許我們剛剛還清了銀行的貸款,正準備對“苦盡甘來”、“揚眉吐氣”等詞語做一次久違的“鴛夢重溫”,而回過身來,半輩子的苦撐所換來的成果已經房垮屋漏、岌岌可危,那時,我們又該住到哪里去?難道要我們再一次從零開始,繼續早已經熟悉的房奴生涯?如果說我們現在還年富力強,咬咬牙、壯壯膽之后還敢去貸款買房的話,那么25-30年后,我們中的多數或許只能依靠養老金艱難度日了,又如何能夠再次面對居無定所的悲慘局面呢?
業內人士曾經指出,按照建設部和質檢總局2005年制定的《民用建筑設計通則》,混凝土、磚混結構的住宅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而這只是一個建議性的合理使用年限,并不意味著住宅只能使用50年,適當的維護和必要的維修后,還能使用“10年甚至更長時間”。不過請注意,這個假設是建立在設計使用年限50年的基礎之上的,如果設計年限減半,那么后續的40年,就只能是風雨飄搖或者拆除重建。
幾天前,我們剛剛看到某市兩個新建交付不到8年的小區土地被政府部門在一舊城改造項目中“偷偷”地二次出讓的消息,聯想一下,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正是在管理者對于GDP的追逐下,在建筑商對于財富的瘋狂攫取下,才導致了規劃、建設中的短視與低劣,我們才不得不面對土地有70年使用權而房屋壽命只有25-30年的沖突與尷尬?城市建筑快節奏的、不斷的拆毀重建,GDP直線上升,開發商樂不思蜀,而百姓的利益卻隨著短命的住房毀滅殆盡。□張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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