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產業創新升級
圍繞產業承接發展重點,加快技術創新升級,強化技術
創新要素支撐,構建企業主體、市場導向、政府推動、產學
研結合的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促進產業承接與自主創新相
融合。
第一節 促進產業技術創新
推進承接產業創新提升。強化示范區產業創新能力,在
汽車、機械設備、冶金、化工、家電等優勢產業和電子信息、
生物、公共安全等高技術產業領域,吸納一批高端人才,引
進一批先進技術,實施一批重大專項,提升產業關鍵共性技
術水平,在一些重點領域核心技術方面取得突破,形成自主
創新技術溢出效應,引領產業集群式承接。積極引進具有較
強創新能力的企業,支持引進企業加快融入承接地技術創新
體系,加大研發投入,在承接地建設產品研發、技術創新基
地,持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大力開發應用新產品、新技術,
積極應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和提升轉移產業,促
進轉移產業創新升級。
培育發展創新型企業。引進與培育相結合,支持骨干企
業建設一批國家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
企業技術中心,積極引進技術、人才等要素資源,推進創新
資源向企業集聚,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水平,
發展壯大若干創新型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
支持企業承擔863 計劃、科技支撐計劃、重大科技專項和高
新技術產業化項目。鼓勵企業參與技術標準制訂。實施企業
家創新能力提升工程,注重發揮企業家在自主創新中的重要
作用。
第二節 建設創新服務體系
構建創新服務平臺。積極發揮技術創新平臺對產業轉移
的吸納集聚作用,增強服務功能。支持設立一批國家高(新)
技術產業基地。強化創業服務中心、軟件產業園、大學科技
園等孵化器功能,改善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條件。面向產業園
區,建設完善共性技術研發平臺、中試基地、測試中心等公
共技術服務平臺。大力發展技術評估、產權交易、成果轉化
等中介機構,構建技術轉移服務平臺,促進創新成果轉化。
建立合肥技術創新成果交易平臺、蕪湖高新技術產權交易平
臺,提升中國(合肥)自主創新要素對接會和中國(蕪湖)
科普產品博覽會的影響力。
促進創新要素對接。加強示范區與長三角等沿海地區的
人才、技術、設備等創新要素對接,建立科技資質互認制度,
實現創新平臺共享。支持示范區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共建
科研機構和產學研合作示范基地;通過聯合開發、委托開發、
相互參股、共建經濟實體等形式,建設產學研戰略聯盟,共
同推進核心技術攻關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究。進一步發揮中國
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等高校和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
科學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作用,合作建設技術成果轉化基地。
第三節 完善自主創新體制機制
優化創新環境。完善企業自主創新激勵機制,采取股權
激勵、期權分配、技術入股等方式,建立鼓勵創新的分配制
度。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對完成科技成果及其轉化做出
重要貢獻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全面落實自
主創新優惠政策,加大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力度。支持設立創
業(風險)投資基金,加強自主創新信用擔保和再擔保、知
識產權質押貸款和科技保險等金融服務。將科技成果產業化
指標作為考核和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涉及科技研發所需設
備購置、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化等的相關稅收可按
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減征或免征。
支持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建設。充分發揮合肥、
蕪湖、蚌埠科技人才和創新型企業集聚的優勢,加快合肥國
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建設,推動體制機制創新,集聚創新人
才,提高創新能力,培育創新型產業。在企業國家重點實驗
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及高技術
產業基地、軍民融合技術創新基地、科技成果轉化交易平臺
建設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支持合肥高新區進行非上市股份
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整合創新資源,
逐步建成創新體系健全、創新要素集聚、創新效率高、經濟
社會效益好、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創新型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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