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產業承接園區建設
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強化管理,推進現有
開發園區轉型升級,規劃建設產業承接集中區,創新園區合
作共建機制,高水平打造承接產業轉移載體,促進項目向園
區集中,實現園區產業集群、資源集約、功能集成。
第一節 促進園區轉型升級
按照布局優化、產業集聚、用地集約、特色突出的原則,
加強開發園區管理,加快轉型升級,將開發園區建設成為承
接產業轉移的重要平臺。
促進園區規范發展。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
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皖江城市帶產業開發
園區總體發展規劃,規范開發園區的設立、擴區和區位調整,
實現有序發展。制定各類產業開發園區建設規劃,優化布局,
集約發展,著力提高現有開發園區產業聚集度。適應發展需
要,在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的前提下,支
持開發園區擴區、整合,支持合肥、蕪湖等市符合條件的省
級開發區升格為國家級開發區。
推進園區特色化發展。立足承接產業轉移需要,依托自
身優勢,明確開發園區產業定位和發展方向,選準主導產業,
推動關聯產業和要素集聚,完善產業鏈,發展產業集群,打
造園區品牌,著力培育一批特色鮮明的專業化園區。
實現園區集約發展。完善項目進入機制與退出機制,以
科技含量、環境影響、投資強度、產業效益作為選資標準,
提高入區項目檔次和質量。加強用地調控,節約集約用地,
積極推行建設多層標準廠房,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認
真落實開發園區單位土地面積投資強度的要求,提高單位土
地面積產出。推行公司開發管理模式,創新融資方式,實行
市場化資本運作,拓寬融資渠道,高起點規劃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園區配套設施,為產業轉移提供公共服務平臺。
第二節 建設產業承接集中區
適應產業大規模、集群式轉移趨勢,充分發揮長江黃金
水道的作用,依托中心城市,突破行政區劃制約,在皖江沿
岸適宜開發地區高水平規劃建設承接產業轉移集中區,推進
沿江城市跨江聯動發展。重點圍繞新型化工、裝備制造、冶
金及金屬材料深加工和高新技術等產業,高起點承接沿海地
區和國外產業轉移,建設成為長江經濟帶新興的現代產業密
集區,有力推進示范區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
堅持規劃先行,用先進理念制定承接產業轉移集中區建
設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為集中區建設提供科學依據。
探索省級直管、跨區共建的協調機制,統籌協調解決集中區
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對重大項目選址,轉出地可與安徽省協
商選定。充分調動相關各市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在規劃、
項目、產業、資源等方面的聯動,完善區域內共建共享及利
益協調機制。著眼長遠,充分重視產業發展與城鎮化、社會
進步、自然環境相協調,構建宜業宜居的現代產業體系和城
鎮架構。
專欄 2:皖江承接產業轉移集中區布局
依托馬鞍山市、蕪湖市,利用皖江北岸深水岸線資源優勢,重點在巢湖市
無為縣、和縣沿江一帶規劃建設承接產業轉移集中區,主要承接新型化工、裝
備制造、高新技術等產業,推動產業協作、共同發展。
依托安慶市、池州市、銅陵市,利用皖江沿岸承載空間大的優勢,在長江
沿岸共建承接產業轉移集中區,主要承接有色金屬深加工、石油化工、機械制
造等產業,促進產業合作、聯動發展。
第三節 創新園區合作共建機制
合作共建開發園區。引進先進理念和成功做法,鼓勵示
范區與沿海地區政府、開發園區、戰略投資者和中央直屬企
業發揮各自優勢,采取多種形式,合作共建開發園區,推進
組團式承接產業轉移。鼓勵示范區內有條件的市、縣突破行
政區劃界限,跨區域合作共建開發園區。
創新合作共建方式。根據實際情況,探索采取多種方式
共建開發園區:在現有開發園區內劃出部分土地,建設園中
園,按照統一規劃,由開發方組織實施,具體運作;將開發
園區整體委托,建設托管園區,由受托方進行規劃和開發建
設;合作各方聯合建設共管園,共同規劃,聯合開發。
建立利益分享機制。合作雙方本著互利共贏的原則,協
商議定合作方式,明確責任義務和經營期限。合作共建園區
的發展成果由合作方分享,合作共建期間,引進項目投產后
新增的增值稅、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雙方按一定比例分成,
地區生產總值等主要經濟指標按比例分別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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