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哪些法規?
答:我國政府十分重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堅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執法保障,已經形成了一整套適合我國國情并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和管理體系,依法實施安全管理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規。1996年,農業部發布了《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出口等活動進行全過程安全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后,農業部和國家質檢總局先后制定了5個配套規章,發布了轉基因生物標識目錄,建立了研究、試驗、生產、加工、經營、進口許可審批和標識管理制度。
二是加強技術體系建設。農業部組建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全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了一批安全監督檢驗測試機構,其中35個已通過國家計量認證和農業部審查認可。截至2009年底,農業部已發布了62項轉基因生物安全技術標準,保障了依法行政監管的技術需求。
三是強化行政監督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各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不斷健全管理規章,切實加強田間試驗、品種審定、種子生產經營和產品標識等環節的行政執法監管,確保各項活動有序進行。大力開展法規培訓和科普宣傳,努力提高研發者、經營者和管理者的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
問:請介紹一下農業部審批發放轉植酸酶基因玉米和轉抗蟲基因水稻安全證書的有關情況。
答:1999年和2004年,農業部相繼首次受理了轉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評價申請,分別經過11年和6年的嚴格評價過程,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準發放了轉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轉基因抗蟲水稻“華恢1號”及雜交種“Bt汕優63”的生產應用安全證書。在整個安全評價過程中切實做到:
(一)評價指標科學全面。依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轉基因植物安全評價指南》,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世界衛生組織、世界糧農組織和經濟合作組織等制定的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指南,我國制定了科學規范全面的評價指標體系,內容涵蓋轉基因生物分子特征、環境安全和食用安全。
(二)評價程序規范。以轉抗蟲基因水稻為例,經相關省政府部門審核、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評價和農業部審查批準,研發單位相繼開展了中間試驗、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在研發單位獲得相關評價數據的基礎上,又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轉基因生物環境安全、食用安全和分子特征等指標進行了檢測驗證,評價過程嚴謹,程序規范。
(三)評價結論可靠。多年的安全評價試驗和檢測驗證表明,轉基因水稻、玉米的分子特征清晰;未發現環境安全不良影響;關鍵營養成分沒有差異,毒性試驗對試驗動物未發現不良影響,與已知過敏原無同源性。安委會綜合評價認為,轉基因水稻和玉米與非轉基因對照水稻和玉米具有同樣的安全性。
(四)決策過程慎之又慎。安委會做出同意發放安全證書的建議后,農業部召開由國務院11個有關部門組成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對安全證書發放事宜進行審議。同時,農業部對后續監管如品種審定區域試驗、種子生產經營、商業化生產管理、產品標識目錄制定及監督管理等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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