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開展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
安監總管一〔2010〕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09年,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保持了穩定好轉發展態勢,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了13.1%和25.4%,其中較大事故同比分別下降28.6%和29.3%,沒有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但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以下簡稱地下礦山)發生重大事故4起、死亡70人,同比增加3起、51人,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為認真貫徹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地下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經研究,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從2010年2月下旬開始,利用半年時間在全國集中開展一次地下礦山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1.摸清地下礦山底數。全面摸清各地區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建、廢棄、非法生產和已關閉地下礦山基本情況,逐一建檔,建立和完善地下礦山基本情況數據庫。
2.全面排查安全隱患。把發動職工群眾和組織專家隊伍、精干力量結合起來,對所有地下礦山逐一進行全面隱患排查,徹底查清各類安全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并登記建檔。
3.深化隱患治理。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重大危險源逐一落實責任,落實資金,責任到人,掛牌督辦,進行集中整治,切實改善地下礦山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4.落實安全責任。進一步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切實加強監管。進一步強化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落實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負責制。
5.依法取締關閉非法生產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地下礦山。
二、檢查內容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決策部署和相關法律法規情況。
2.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設計、施工單位資質情況。
3.生產礦井持證生產情況。
4.礦井及其各生產水平(中段)、各采區安全出口情況。
5.礦井提升系統運行管理及相關設備設施檢測檢驗情況。
6.礦井通風系統情況。
7.礦井排水系統完善及水災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8.礦井火災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9.礦井頂板邊幫管理措施落實情況。
10.防止采空區塌陷措施落實情況。
11.爆炸物品管理使用情況。
12.企業安全管理及安全標準化建設情況。
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依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基礎工作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09〕44號)和《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指南》的有關規定,增加相關檢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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