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司法部
(一)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廣泛宣傳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指導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服務。
(二)指導監獄、勞動教養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消除事故隱患。
(三)負責司法系統安全生產統計分析。
八、財政部
(一)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落實政府安全生產投入,支持政府安全生產體系建設。
(二)研究完善安全生產經濟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經濟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一)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知識納入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教育、繼續教育和培訓學習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領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評比表彰。
(二)擬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指導和監督落實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政策措施,規范企業勞動用工行為;指導農民工培訓教育工作。
(三)制定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及工時休假政策。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領域各類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規劃、培養、繼續教育、考核、獎懲等相關政策。
(五)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落實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安全生產領域職業資格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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