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內容:考慮到情景研究中,課題組構想未來15年(2005-2020年)內中國GDP將保持年均8.8%的增長率,這也是非常重要的假設。研究表明,中國未來經濟社會發展及將經歷三個歷史性的階段,分別是能源需求和碳排放快速增長期階段(目前-2020年)、能源多元發展初具規模階段(2021-2035年)以及二氧化碳減排減排關鍵階段(2036-2050年)。 |
編者按
前一階段,國家發改委能源所課題組完成并出版的《中國2050年低碳發展之路:能源需求暨碳排放情景分析》研究報告一經發布,就受到各方關注,其中有些結論被境外機構引用時,或斷章取義,或出于其它目的,加以渲染,給我國的外交談判工作造成一些不利影響。針對上述情況,本版特編發課題組撰寫的《2050年低碳能源發展道路》的研究成果概述,對該報告情景分析的主要假設和結論做更明確的表述。著重說明本研究的背景、意義、情景設定的主要考慮、基本結論等,以期讓讀者對中國的低碳能源發展趨勢有進一步的了解,同時也是避免西方媒體的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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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氣候變暖為特征的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已經受到各方關注,2009年12月上旬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暨《京都議定書》第五次締約方會議(CMP5)(即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更是吸引了全世界的眼球,但經過13天的艱難談判,特別是會議后兩天場面一度失控,就連最終達成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Copenhagen Accord)》也受到一些發展中國家的質疑,這種狀況充分說明了氣候變化問題的復雜性,也表明氣候變化問題正從環境問題演變成一個涉及全球環境、國際政治、世界經濟、國際貿易問題的復雜議題,關系到各國的未來發展道路選擇,關乎各國發展權和發展空間的博弈。
在此次氣候變化大會上,對于COP15和CMP5所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強調“共同”,但發展中國家強調“區別”,表現在具體的主張和立場上,發達國家偏重現實與后果,強調目前的、未來的和國家總體的排放量;發展中國家偏重道義與公平,強調歷史的、人均的排放量。在資金和技術轉讓問題上,發達國家片面強調市場的作用,推卸政府責任。顯然,就“責任”而言,發達國家目前的奢侈型排放、因工業化和城市化而占據了絕大部分排放空間,理應為減排全球溫室氣體做出主要貢獻。但由于氣候變化問題背后的實質是各國“發展權”和“發展空間”之爭,100多個國家要在短期內就全球減排行動達成實質性進展的過程無疑會非常艱難。
另一方面,由于氣候變化問題已成為世界公認的全球性挑戰和問題,關系到人類未來的命運,任何國家都不敢忽視,也不愿意成為阻擾應對全球變暖行動的罪魁禍首,這是各國外交談判的底線。對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大國而言,即便其人均排放水平比起發達國家的奢侈排放還非常低,但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二氧化碳排放總量仍將持續增長,由此必將面臨越來越嚴峻的溫室氣體減排壓力和挑戰。事實上,在此次氣候變化大會召開之前,中國政府就提出“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減排目標,在哥本哈根的首腦會議上,溫家寶總理聲明:“中國政府確定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是中國國情采取的自主行動…….不附加任何條件,不與任何國家的減排目標掛鉤”,溫總理還表示,無論此次會議達成什么成果,中國都將堅定不移地為實現、甚至超過這個目標而努力。上述舉動表明了中國積極為全球氣候變化承擔“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決心,也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和肯定。
盡管如此,仍然有一些發達國家認為,中國還應當承諾更多,并且引用了國內研究機構的預測結果,認為2020年中國的單位GDP碳強度可下降到60%左右。應該說,中國政府提出的減排目標不同于發達國家在《京都議定書》下的做出的減排承諾,完全是中國國內的自愿行動,是中國向全世界發出推動人類應對氣候變化歷史進程的聲音和信號。作為向國際社會宣稱的2020年的減排目標,是中國政府綜合各方意見而作出的適合中國國情、也是需要付出不懈努力和極大代價才可能實現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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