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規范“央企”投資房地產
“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企業的房地產投資行為”,這是通知中涉及“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內容之一。
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歷來是政府調控政策的主要內容,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份通知中,除了對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價格等有關部門、稅務部門提出要求以外,還特別提到國有資產監管部門,這樣的表述在以往政府出臺的房地產調控政策中鮮有出現。
廖英敏說:“2009年部分上市的國有大企業紛紛進入房地產市場,還拿了不少‘地王’。國有大企業瘋狂拍地的行為,不利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這次政府特別提出要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企業投資房地產,也是希望國有資本在房地產市場上能夠起到好的主導作用。”
防止境外“熱錢”沖擊國內樓市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場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當前在全球普遍低利率環境下,國際跨境資金短期流動加劇,在歐美資本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相對低迷的同時,新興市場這兩個領域價格不斷上漲,不斷吸引著“熱錢”的進入。
《通知》明確提出,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信貸資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資活動的監控,防范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防止境外“熱錢”沖擊我國市場。
尹中立說:“預計今年海外熱錢會進一步進入新興市場國家的股市房市等領域,帶來這兩個領域的泡沫膨脹。國家正是基于這樣的擔憂,明確提出加強對跨境投融資活動的監控,防止境外‘熱錢’沖擊我國市場這樣的政策。”
-南京專家
商品房領銷售許可證
設最低規模是新提法
《通知》中提出要結合當地實際,合理確定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
“這應該是一個新的提法!”南京市房管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目的就是為了打擊開發商捂盤惜售的行為,充實市場上的房源,從而抑制上漲過快的房價。他認為,所謂“最低規模”可以有兩種解釋,一是指某處小區的最小單位,可以是一幢,也可以是一個單元;另一種解釋則是指房源的面積,大的三五萬平方米,小的一兩萬平方米。
“如果按照前一種解釋,那么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最小規模比‘單元’要大,因為《通知》中后一句話就是‘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也就是說,最小規模可以是一幢樓,這與南京目前的操作規定是一致的。”該人士說,如果參照后一種解釋,按面積來劃分,那么操作的難度就很大了。
他告訴記者,去年11月份南京曾經出臺過一份《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草案)》,廣泛征求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當時有不少人提出,為了防止開發商捂盤惜售,應該對樓盤領預售許可的面積設“門檻”,比如說仿效上海的做法,最少一次3萬平方米。
“其實,這些辦法我們也都想過,但是執行起來很困難”。該人士說,南京房地產市場上的開發項目大小不一,如果設定的“開盤門檻”面積較大,比如3萬平方米,反而會給一些中小樓盤捂盤的理由;如果設定的“門檻”太小,比如1萬平方米,有的一幢房子的面積就不止這個數,根本起不了任何約束作用。不過,他也表示,既然國家已經明確要設“門檻”,南京市肯定會繼續研究,至于何時“跟進”暫無說法。( 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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