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消息 (記者陳巖)“后三峽”時代來臨,下一步如何妥善處理三峽工程蓄水運行產生的新情況、新問題?由長江水利委員會牽頭編寫的《三峽工程后續工作總體規劃》正在加緊進行。
據悉,去年10月,國務院三峽辦組織長江水利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水利部、國土資源部等相關單位以及10多家大專院校,開始編制三峽工程后續工作規劃綱要,選擇湖北省夷陵區、巴東縣和重慶市巫山縣、云陽縣、豐都縣、涪陵區進行規劃試點,征詢庫區各級政府及移民群眾對三峽工程后續工作的意見,并在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編制的《三峽水庫可持續利用綜合規劃研究報告》基礎上,編制了《三峽工程后續工作規劃綱要》。
今年3月,國務院批準了三峽辦上報的《關于開展三峽工程后續工作規劃的請示》,5月全面啟動了三峽后續工作規劃外業調查和內業分析工作,10月先后提出后續工作總體規劃報告及7項分報告,39項專題報告、21項研究報告,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進行了評估,目前正在進一步修改。
據參編專家、中國地質大學教育部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研究中心蘇愛軍教授透露,規劃實施起始年為2010年,規劃水平年近期為2015年、遠期為2020年,涉及三峽庫區、長江中下游影響區,將投資1300億,解決移民搬遷安置遺留、生態環境保護、地質災害治理等諸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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