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述
1、資金基本情況
本專項資金從海淀區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用于支持企業促進標準化實施。
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2、支持方式與額度
(1)給予負責制訂和參與制訂國際標準的單位最高50萬元補貼;給予負責制訂和參與制訂國家標準的單位最高20萬元補貼;給予負責制訂和參與制訂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單位最高10萬元補貼。
(2)根據企業采標水平、貫標情況以及采標產品的技術水平、市場容量和產品復雜程度、重要性,每項采標產品最高補貼5萬元,單個企業最高補貼30萬元。
(二)2009年度海淀區標準化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為實施我區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現根據《海淀區鼓勵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實施辦法》(海行規發〔2009)5 號),發布海淀區標準化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訂標”專項資助補貼
(二)“訂標”專項獎勵補貼
(三)“采標”專項獎勵補貼
二、項目申報條件
(一)承擔標準化實施項目支持的企業應具備的條件為:
1、申請企業必須是海淀區創新企業;企業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北京市及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的產業發展導向,具有合理的組織機構、健全的管理制度,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近3年的經營活動中無違法、違規記錄。
2、申請企業自主知識產權清晰,掌握高新技術領域核心技術,在行業內取得實質成果,為推動行業發展做出較大貢獻,同時在資產規模、資金能力、科技力量、產業基礎、市場能力等方面具備較好基礎,確保項目順利執行。
3、企業設有標準化管理部門,有統籌管理企業標準化工作的專職人員。
(二)標準化實施項目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訂標”資助
(1)現階段正在負責起草或參加起草制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應是主導制訂標準的企業,即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或標準工作組的組長單位,且擁有實現該標準的被接受的技術提案。
(2)標準技術歸口單位等證明其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或標準工作組的組長單位;
(3)制訂的標準符合中關村科技園區的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對促進產業升級和提高行業競爭力具有重要作用。
2、“訂標”獎勵
(1)負責起草或參加起草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于申報的2008年1月1日以后發布、實施;
(2)發布的標準文本中必須標明申請企業為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成員;
(3)發布的標準符合中關村科技園區的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對促進產業升級和提高行業競爭力具有重要作用。
3、“采標”獎勵
(1)申報的2008年以后獲得的北京市采標證書;
(2)采用的標準應現行有效;
(3)“采標”產品為高新技術產品,必須按“采標”標準組織批量生產一年以上,產品達到“采標”的技術要求,“采標”后的年銷售量比“采標”前有顯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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