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述
1、資金基本情況
本專項資金從海淀區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用于支持企業創新研發及產業化、扶持產業技術聯盟、補貼企業研發中心,強化知識產權戰略和促進標準化實施。
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2、企業申報條件及支持額度
(1)申報企業屬于經認定的國家級或市級研發中心、技術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研究開發機構等,并具備以下條件:
1)屬于海淀區創新企業;
2)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北京市及海淀園產業發展導向,具有合理的組織機構、健全的管理制度,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近3年的經營活動中無違法、違規記錄。
3)申請企業自主知識產權清晰,掌握高新技術領域核心技術,在行業內取得實質成果,為推動行業發展做出較大貢獻。
4)申請企業在資產規模、資金能力、科技力量、產業基礎、市場能力等方面具備較好基礎。
5)每個企業只能選擇一個支持方向提出申請。
(2)申報項目應符合條件及支持額度:
1)國家專項配套補貼
自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間新獲批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如有國家專項經費支持,則給予最高50%配套補貼,最高補貼100萬元。
2)研發投入補貼
鼓勵企業不斷加大研發投入,對于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研發中心,擇優按上年新增研發經費最高30%比例進行補貼,最高補貼100萬元。
①企業近兩年研發投入連續增幅不低于30%;
②企業2008年研發投入比2007年實際增加100萬元以上;
③企業上一年實現應用的自主研發成果數量不少于5項,實現技術性收入不低于3000萬元。
3)建設貸款貼息
支持貸款融資建設企業研發中心,對自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間與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合同,用于購置實驗設備和實驗室基礎設施建設,貸款金額在500萬元以上,并已發生付息的企業研發中心,擇優按照實付利息最高50%進行貼息,最高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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