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般創新項目
1.無償資助的一般創新項目主要用于技術創新產品在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資本最低不少于30萬元;
(2)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
(3)資產總額不高于3000萬元;
(4)年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
(5)申報的項目,目前尚未有銷售或僅有少量銷售。
(6)項目計劃新增投資在1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確定,投資結構合理。在項目計劃新增投資中,企業必須有與申報地方資金、創新基金數額等額以上的自有資金匹配;一般情況下,企業申報資助數額不應大于企業的凈資產數額。
項目執行期為兩年,項目計劃實現的技術、經濟指標應按滿兩年進行測算(執行期從項目申報之日起計);項目完成時要形成一定的生產能力,并且在項目完成時實現合理的銷售收入;一類新藥項目的執行期可以適當放寬至三年,藥品項目完成時可以沒有銷售收入等經濟指標,但必須有明確的、可以考核的目標,如:受理通知書、臨床批文、新藥證書等,詳見《指南》生物、醫藥領域相關要求。
2.貸款貼息的一般創新項目主要用于支持產品具有一定的創新性,需要中試或擴大規模,形成批量生產,銀行已經給予貸款的項目;2009年度貸款貼息項目以2008年1月1日起至項目申報之日內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為準。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
(2)資產總額不高于5000萬元;
(3)年營業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
(4)項目計劃新增投資額一般在3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項目執行期為二年以上、三年之內(執行期從項目申報之日起計);
貼息總額可按貸款有效期內發生貸款(近期完成投資額加上計劃新增投資額中的貸款部分)的實際利息計算。
3.符合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的,申報一般創新項目不予受理。
4.一般創新項目的支持金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 所有申報的項目需經項目組織單位立項支持,地方支持金額不得低于35萬元,西部地區可以減半。
5. 2009年度各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對2008年度已經申報但未能立項而確認為是比較好的項目可再次推薦,但需說明項目最新進展情況和在本年度申報資料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補充)的內容。再次推薦項目數量不得超過本年度總申報數的10%。2007年(含2007年以前)申報未獲創新基金支持項目需在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重新立項后方可再次申報創新基金。
6.對2008年度地方創新基金已立項,但未申報創新基金的項目,以該項目組織單位、推薦單位2008年公告的立項文件及2008年資金到位證明為準,可以直接申報創新基金。2008年地方立項支持的資金作為項目新增投資,視同為2009年地方創新基金立項支持資金,地方立項項目的支持資金額度、推薦要求與2009年一致。
7. 申報截止時間為2009年12月15日。
(三)重點創新項目
重點創新項目圍繞每年度國家經濟發展領域(產業、行業)的重點需求,選擇對產業和行業有影響、帶動作用的關鍵技術和關鍵創新產品作為突破口,給予具有較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重點支持的項目。
2009年重點創新項目繼續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注重解決當前市場急需和產業升級的關鍵技術問題,加大對國家十大重點振興產業尤其是紡織輕工等行業具有帶動作用的關鍵技術、關鍵創新產品的支持;加強對能源、資源、環境、衛生健康、公共安全等領域關鍵技術創新的支持;加快推進科技創新成果的市場轉化,尤其是前瞻性、戰略性產業項目的培育;必須符合《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圍,對于《指南》中明確提出的“本年度重點創新項目優先支持的內容”給予優先支持。
重點創新項目采用無償資助方式,資助金額為100-200萬元。申報工作由推薦單位負責。推薦單位根據重點創新項目申報條件將地方重點支持的項目推薦給管理中心,可采取先行申報后立項支持的方式,地方支持額度不低于創新基金支持數額的60%。
重點創新項目的申報條件:
1. 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年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0萬元;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0萬元;至少有三年的運營時間。
2. 符合《項目指南》規定的支持方向,其中符合重點創新項目支持方向優先;項目技術領域是國家及地方重點或急需發展的領域,與產業或行業關聯度很大,對產業或行業的發展影響較大;
3. 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有自主知識產權,優先支持已獲得發明專利的項目;
4. 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3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50%,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在被分析的三個年度中,第一年企業營業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
(2009年申報企業3年的銷售收入增長率=(2008年度企業銷售收入-2006年度企業銷售收入)÷2006年企業銷售收入×100 %;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2008年度凈利潤÷2008年度平均凈資產×100%)
5. 市場前景好、經濟社會效益顯著,有較大的影響力和顯示度;
6. 企業已獲得過創新基金支持,且項目驗收合格;已獲得過創業投資或風險投資的優先支持。
7.企業需提交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的會計報表和相應的審計報告(含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重點創新項目評審除采取專家“背對背”集中評審方式外,部分項目還要進行答辯或現場考察。未列入重點創新項目支持的,不作為一般項目立項。
申報截止時間為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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