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跨越,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
——經濟發展實現重大飛躍。在中央關懷和全國支援下,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突飛猛進。生產總值由1959年的1.74億元增長到2008年的395.91億元,增長了65倍。人均生產總值由1959年的142元提高到2008年的13861元。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西藏總人口由和平解放前的122.8萬人增加到現在的287.08萬人,人均壽命由35.5歲提高到67歲。2008年,西藏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176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2482元。農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22.83平方米,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33平方米。
——各項社會事業全面發展。西藏73個縣全部實現普及六年義務教育,70個縣完成普及九年教育,小學學齡兒童入學率由和平解放前不足2%提高到98.5%,文盲率由95%下降到2.4%。廣播和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分別達到88.8%和89.9%。西藏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前所未有的保護和發展,宗教信仰自由與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充分尊重和保護。
——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成效顯著。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區政府高度重視西藏的環境保護。全區已建立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45個,總面積達41.26萬平方公里,占全區土地面積的34.38%,居全國首位。目前,西藏的生態環境基本保持了原生狀態,仍是一方碧水藍天的凈土。
50年,西藏高原滄桑巨變。這50年,是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偉大跨越的50年,也是西藏各族人民享有充分人權、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最多的50年。(馬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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