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8日電 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國土資源部關于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推動城鄉統籌發展的若干意見》近日出臺,近期,國土資源部將下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
《意見》強調,要規范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一是明確土地市場準入條件,規范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今年,在城鎮工礦建設規模范圍外,除宅基地、集體公益事業建設用地,凡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取得并已經確權為經營性的集體建設用地,可采用出讓、轉讓等多種方式有償使用和流轉。近期,國土資源部將下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
二是完善土地資源配置機制,構建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各地要充分依托已有的國有土地市場,加快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建設,促進集體建設用地進場交易,規范流轉。
三是制定集體土地收益分配辦法,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各地在集體建設用地出讓轉讓等流轉活動中,要按照“初次分配基于產權,二次分配政府參與”的原則,總結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經驗,出臺和試行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收益的分配辦法。
《意見》稱,國土資源部將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研究建立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有關稅費征繳和分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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