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三十日電(記者 阮煜琳)國土資源部、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保部等十一部委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在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的前提下,統籌安排新增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用地。
國土資源部總規劃師胡存智三十日在北京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說,這份名為《關于切實做好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用地保障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強對擴大內需各項建設用地的統籌規劃和計劃調控。在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的前提下,統籌安排新增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用地。統籌安排明后兩年土地利用計劃,各地在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基礎上,重點保障新增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用地需要,不得安排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行業用地,既保障經濟發展,又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同時,依法、及時做好擴大內需建設項目用地的報批和供應。切實做好重點建設項目用地供應和保障服務工作。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加大對保障性住房、農村民生工程、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自主創新、產業結構調整和災后重建等建設用地供應的保障力度,加快供地,盡快使重點建設項目落實到具體地塊。
胡存智強調,要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各類建設項目要加強用地論證,優化設計方案,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嚴格控制項目用地規模,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嚴格履行征地程序。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安置。各地要按照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要求,做好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安置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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