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財政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四部委在京為13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授牌,進一步明確財政補貼的標準,并對推進試點工作作出具體部署。
在四部委聯合召開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會議上,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說,中央財政對購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按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價差,并適當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據悉,長度10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車是此次補貼的重點。其中混合動力客車最高每輛補貼42萬元,純電動和燃料電池客車每輛分別補貼50萬元和60萬元。
對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混合動力汽車根據混合程度和燃油經濟性分為5檔,最高每輛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25萬元。
同時,地方財政也要安排一定資金,對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等相關支出給予適當補助,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張少春指出,運用財政補貼政策支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是財政、科技政策的有效結合和重大創新。在試點過程中政府不指定推廣企業和推廣車型,減少政府部門審批的自由裁量權。通過制定準入門檻,在市場機制作用下讓優秀企業脫穎而出,真正做到政策公開透明,服務于民。
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表示,將從各自領域積極配合示范試點工作。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代表未來汽車發展方向。”科技部部長萬鋼認為,加快試點不僅有利于促進節能減排,保障能源安全,推動城市生態文明建設,也有利于促進汽車產業結構調整,促進我國汽車產業跨越式發展。
據了解,為推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規模化、產業化,財政部、科技部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計劃4年內以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的形式,在北京、上海、重慶等13個試點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推廣使用6萬輛以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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