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日至2日在山東青島考察時透露,鋼鐵產業振興規劃已經制定出來。據早報記者了解,振興鋼鐵產業政策從2008年10月中旬開始提上日程,經過2個月的調研和討論,在2008年12月中旬草案報告已經上報國務院。
中鋼協一位知情人士對早報記者表示,中鋼協在2008年9月就向政府相關部門提出了對鋼鐵業增加扶持政策,幫助鋼鐵行業度過危機。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008年11月下旬考察寶鋼集團時就已經透露,金融危機對鋼鐵行業發展造成很大困難,要研究振興鋼鐵產業的政策,加快結構調整,通過兼并重組保護先進產能,淘汰落后產能。
“我的鋼鐵”資訊總監徐向春表示,外界流傳的鋼材商業收儲只是暫時救濟措施,而這次出臺的是長期戰略指導意義的振興規劃;鋼鐵業與石油不同,屬于可回收利用資源,進行國家戰略儲備的必要性并不大。因此,他認為國家不大可能采取此種措施。
對于大力推進鋼材出口方面,包括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和“以產頂進”的政策的恢復,已經被編列進產業振興規劃。徐向春說,目前我國鋼材產品出口退稅實際上還是比較低的,仍然有進一步提高的空間。“以產頂進”就是用自己生產代替進口、來料加工,這實際上也是產業升級,產品結構調整的舉措,都是大力推崇的,這次的規劃必然與此相關。
在淘汰落后產能方面,2006年6月,國家發改委聯合七部委發文要求到2010年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20噸及以下轉爐和電爐裝備。此次這一標準將大幅度提高,500立方米以上都有可能。
據“我的鋼鐵”估算,目前在我國5億噸現實產能中,約有1億噸屬于落后產能。徐向春說,目前淘汰落后產能和推進重組兼并必然會加速,通過跨地區重組協調的政治支持,和對淘汰落后企業進行財政補貼,貼息貸款給技術改造的企業等等財政支持手段,提高整體質量而不是再擴大總產能。
據悉,中鋼協目前已經提出了詳細的有關解決上述問題的政策建議,包括利益分配的大致比例、地方和中央收益的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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