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31日電審計署今日發(fā)布關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情況公告(第4號),據(jù)悉,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過程中,審計署已發(fā)布3次階段性審計情況公告。此次公布的是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總體審計結果。
據(jù)審計署網(wǎng)站消息,從5月14日至11月底,中國各級審計機關對18個中央部門和單位、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的1289個省級部門和單位、5384個地級部門和單位、24618個縣級部門和單位進行了審計,延伸審計了四川、甘肅、陜西、重慶、云南等5省(市)的3845個鄉(xiāng)鎮(zhèn)、9526個村,并對76709戶受災群眾進行了調查。
公告全文如下:
審計署關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情況公告(第4號)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川汶川地震發(fā)生后,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全國各級黨委、政府帶領各族人民團結一致,發(fā)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及時實施各項救助、安置措施,全力搶救傷員和安置受災群眾,努力恢復災區(qū)生產(chǎn),抗震救災工作取得了重大勝利。從5月14日至11月底,全國各級審計機關對18個中央部門和單位、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的1289個省級部門和單位、5384個地級部門和單位、24618個縣級部門和單位進行了審計,延伸審計了四川、甘肅、陜西、重慶、云南等5省(市)的3845個鄉(xiāng)鎮(zhèn)、9526個村,并對76709戶受災群眾進行了調查??拐鹁葹馁Y金物資審計過程中,審計署已發(fā)布3次階段性審計情況公告?,F(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guī)定和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審計署《關于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jiān)管的通知》要求,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總體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救災款物籌集、使用和結存的基本情況
(一)中央及地方財政安排救災資金的基本情況。
1. 截至11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安排抗震救災資金1287.36億元。
中央財政共安排抗震救災資金382.42億元(其中:直接安排專項補助資金264.96億元,通過交通部、衛(wèi)生部等中央部門和相關單位安排資金109.3億元,其他用于災區(qū)糧食調撥、災區(qū)市場供應及教育抗震救災);安排災后恢復重建資金651.71億元。
全國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共安排財政性救災資金253.23億元。
2. 四川、甘肅、陜西、重慶和云南5個地震受災省市收到中央及地方各級財政性救災資金共計1166.48億元,已支出480.17億元,其中:綜合財力補助支出20.41億元,民政救濟支出266.07億元,衛(wèi)生支出13.22億元,物資儲備和調運支出13.13億元,基礎設施搶修支出79.7億元,公安、教育、廣電等支出49.63億元,其他支出38.01億元。
(二)社會捐贈救災款物基本情況。
18個中央部門單位、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共接受救災捐贈款物640.91億元,其中:18個中央部門單位直接接受救災捐贈款物127.81億元,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直接接受救災捐贈款物513.1億元;支出231.76億元,主要用于民政救濟、物資儲備和調運、基礎設施搶修等方面;轉入災后恢復重建結存款物409.15億元(其中資金402.36億元,物資6.79億元)。
在接受捐贈的社會團體和各類基金會中,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紅十字基金會接受46.9億元,支出19.97億元,結存26.93億元;中華慈善總會接受9.2億元,支出8.37億元,結存0.83億元;海峽兩岸關系協(xié)會接受6.73億元,支出6.73億元(含轉交民政部);中華全國總工會接受3.26億元,支出3.26億元(含轉交民政部);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本級接受0.56億元,支出0.56億元(含轉交民政部);中國宋慶齡基金會接受0.42億元,支出0.15億元,結存0.27億元;中國扶貧基金會接受1.95億元,支出0.51億元,結存1.44億元;中國教育發(fā)展基金會接受1.72億元,支出1.02億元,結存0.7億元;中國光彩事業(yè)基金會接受1.89億元,支出1.52億元,結存0.37億元;中國婦女發(fā)展基金會接受0.26億元,支出0.06億元,結存0.2億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接受1.34億元,支出0.34億元,結存1億元;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接受2.31億元,支出0.64億元,結存1.67億元;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接受0.15億元,支出0.1億元,結存0.05億元。
截至11月底,承諾向災區(qū)捐款但由于按捐贈協(xié)議應分期捐贈、捐贈項目未確定、部分認捐單位資金周轉困難以及無法與認捐單位和個人取得聯(lián)系等原因,未到賬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和個人共有89個,這些承諾捐款總計為2.78億元。
(三)“特殊黨費”基本情況。
全國共有4559.7萬名黨員繳納“特殊黨費”97.3億元,其中匯繳到中央組織部“特殊黨費”專戶91.89億元(不含專戶利息),留存四川、陜西、甘肅等5.41億元。中央組織部已從“特殊黨費”專戶向災區(qū)撥付12億元,其余部分(不含專戶利息)已按照中央組織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員會、民政部、財政部聯(lián)合制定的使用管理辦法,轉繳到民政部中央財政匯繳專戶,將用于支援四川、甘肅、陜西、重慶、云南5個災區(qū)省(直轄市)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二、審計評價
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所有款物要及時用于災區(qū),用于受災群眾,向人民交一本明白賬、放心賬的要求,民政部、財政部等救災款物主管部門根據(jù)救災工作的需要,出臺了一系列加強救災款物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提高了救災款物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災區(qū)各級黨委、政府積極貫徹落實抗震救災各項政策,在全力開展抗震搶險、安置受災群眾和恢復工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同時,根據(jù)災區(qū)的實際,進一步完善和細化了對救災款物的管理,努力實現(xiàn)分配使用的公開透明,不斷提高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效益;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接受救災捐贈款物主要機構,嚴格對接受救災捐贈款物的管理,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內(nèi)部制約機制,確保了救災款物籌集及時、管理安全與使用有效;監(jiān)督檢查部門及時介入,密切配合,形成了監(jiān)管合力,通過及時查處、糾正各種違法違紀和管理不規(guī)范問題,有效預防了問題的發(fā)生和蔓延,確保了中央制定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審計結果表明,救災資金和物資基本做到了籌集合法有序、撥付及時到位、分配公開透明、管理嚴格規(guī)范、使用合規(guī)有效、存放安全完整,各類救災資金和物資賬目比較清楚。審計中,未發(fā)現(xiàn)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
截至11月底,審計署共接到群眾舉報1962件,其中有176件有較明確的問題線索,已批轉審計機關核查168件,轉地方政府處理8件。批轉審計機關核查的已全部辦結,對于核查屬實的違紀違規(guī)事項,審計機關和有關部門依法依紀進行了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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