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貸款路段的銀行債務戶頭都是交通部門的名字。”湖北省公路局費收處主任王健民告訴記者,普通公路收費站在1999年實行收支兩條線統貸統還后,債務全部轉入省市公路管理處。
公路債務近年來始終困擾著這個“九省通衢”的中部省份。在2008年湖北省的人代會上,蔡甸區區長謝宗孝表示,只要能撤除橫在蔡甸區和中心城區的唐河收費站,蔡甸區財政愿意補償相關費用。這一提案立即得到了湖北省交通廳的支持。
7月,湖北省交通廳決定,年內以撤銷唐河收費站為試點,探索通過政府回購等方式撤并公路收費站,降低公眾出行成本,并力爭將武漢城市圈作為中部地區撤并調整普通公路收費站的試點。
但回購方案后來沒了下文。
“一條路跨越幾個行政區,就我一個區買單,不公平。”武漢市蔡甸區交通局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如此解釋回購案的難產。
王健民認為,一般中部地區的區縣級財政一年收入也就4億-5億元,拿出幾個億來給公路貸款兜底,阻力很大,也不太現實。
誰來買單?
12月6日,燃油稅改方案公布,轉機出現。
方案中提出,調整稅額形成的成品油消費稅收入一律專款專用,分別用于替代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的支出,補助各地取消已審批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并對種糧農民、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給予必要扶持。
交通運輸部規劃司戰略規劃處處長劉占山表示,目前有關部委正在確定逐步取消二級公路收費站的可行性時間表。東部發達地區有望率先取消,中西部地區則會逐步取消,時間限度為5年。
而不等時間表排出,部分省市已經開始了第一批補貼名額的爭奪。
12月19日,林志慧即在一次會議上宣布,湖北擬一次性撤消境內所有二級公路收費站。她表示,如果中央補貼政策到位,不如一次撤掉。“撤除早,將早享受國家的補貼政策。”
劉占山此前透露,在燃油稅改革的第一稿里,原擬在2009年1月1日征稅之時全部取消二級公路收費,但后來該方案遭到否決。
盡管最終央地分攤的方案細則還未出臺,中央很快就定下了“地方主體”的基調。在12月22日的全國交通廳局長會議上,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表示,推進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工作,需按照“國家鼓勵、地方為主”的總體思路制定實施方案,號召各地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資金投入。
《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有關預算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了成品油消費稅為中央收入,中央將從2009年起,按月向地方財政撥付資金。
審計署于今年2月27日發布的《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顯示,一些地方政府依賴銀行貸款大量修路,造成收費公路建設規模過大,超出了自身財力和資源承受能力,增大了償債風險和資源風險。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守信告訴記者,隨著燃油稅最終以中央稅身份亮相,對于地方政府來說,這使得原先從下游零售環節征收、成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種的希望落空。地方政府和部門,希望能從稅補中盡可能多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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