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 11月25日,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正在調整中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已初步擬定將現行成品油零售基準價格允許上下浮動的定價機制,改為實行最高零售價格,并適當縮小流通環節差價。
而最高零售價格,將以出廠價格為基礎,加流通環節差價確定。同時,新方案提出,將原允許企業根據政府指導價格上下浮動8%降為4%左右,折成額度取整確定。
據了解,在此機制下,成品油經營企業可根據市場情況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最高批發價格或最高供應價格的前提下,自主確定或由供銷雙方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記者同時獲悉,這一改革方案的推出目前有兩種時間表供選擇:一是年底前,成品油定價機制調整和燃油稅費改革一起啟動,最早啟動時間為12月1日;二是年底前先調整成品油定價機制,降低成品油價格,于明年1月1日進行燃油稅費改革,即開征燃油消費稅。具體如何“拍板”,正在等待國務院高層和相關部門的最后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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