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國務院正式批準印發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新的 “三定”方案對國家發改委的職責作出了調整,明確規定發改委要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三定”方案要求發改委進一步轉變職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觀調控,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并據此對一些具體職能進行了充實及調整。
“三定”方案還規定將能源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給國家能源局。具體包括: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實施對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國家石油儲備;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的政策措施;開展能源國際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