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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調整電網建設標準,推進電力抗災技術創新
(九)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積極推進電力抗災技術創新,及時分析總結各種自然災害對電力系統的影響,兼顧安全性和經濟性,修訂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電力建設標準和規范。
(十)科學確定電網設施設防標準。對骨干電源送出線路、骨干網架及變電站、重要用戶配電線路等重要電力設施,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設防標準。對跨越主干鐵路、高等級公路、河流航道、其他輸電線路等重要設施的局部線路,以及位于自然災害易發區、氣候條件惡劣地區和設施維護困難地區的局部線路,要適當提高設防標準。結合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鼓勵城市配電網主干線路采用入地電纜。
(十一)氣象、地震、環保、國土和水利等部門要將與電網安全相關的數據納入日常監測范圍,及時調整自然災害判定標準和劃分自然災害易發區,加強監測預報,提高災害預測和預警能力。電網企業要會同氣象等部門在自然災害易發區的輸電走廊設立觀測點,統一觀測標準,積累并共享相關資料。
(十二)電網企業、發電企業、電力施工企業和設備制造企業要高度重視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認真執行國家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健全安全保障體系。有關部門要加強電力施工質量監管,確保材料、設備、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十三)發展改革、科技、財政、金融等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相應政策,鼓勵企業和科研機構加大電力抗災、救災的科研投入,加快電力抗災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和推廣應用。
(十四)鼓勵加快抵御自然災害技術的研究,加強新型防冰雪、防污閃涂料和新型導地線、絕緣材料等新技術和新產品的研究開發與推廣應用。進一步優化桿塔、金具等電網設施設計,合理匹配元器件強度,提高電網設施防強風、防冰凍、抗震減振等抗災能力。
(十五)鼓勵研究和推廣輸電設施在線監測、實時預警、故障測距和應急保護等技術,逐步推廣應用破冰、融冰等除冰技術和專用工具,推廣應用桿塔高效搶修技術和工具,提高電網設施的安全監測和應急搶修能力。
三、完善電力應急體系,做好災害防范應對
(十六)按照統一指揮、分工負責、預防為主、保證重點的原則,建立政府領導、部門協作、電力監管機構監管、企業為主、用戶積極配合的電力應急預警系統和電力抗災體系,做好災害防范、應急救助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十七)國家電力監管機構是全國電力安全的監管機構,負責組織開展電力系統應急、災害事故調查處理、信息發布等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電力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協調指揮各有關部門、電力企業及相關單位,制訂防災預案,開展搶險救災。電力企業是電力系統搶險救災的責任主體,負責執行搶險救災任務,做好災后重建工作。
(十八)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訂完善本地區防災預案,研究確定當地重要用戶范圍和應對自然災害的供電序位。要壓縮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用電,優先保證醫院、礦山、學校、廣播電視、通信、鐵路、交通樞紐、供水供氣供熱、金融機構等重要用戶和居民生活電力供應。
(十九)電力企業要根據本地區災害特點,建立健全電力抗災預警系統,形成與氣象、防汛、地質災害預防等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和應急聯動機制;要充分發揮電力設計、施工隊伍在電力應急搶險中的作用,加強搶險救災物資儲備和應急搶險能力建設。
(二十)電網企業要針對災害可能造成的電網大面積停電、電網解列、“孤網運行”等情況,制訂和完善電網“黑啟動”等應急處置預案。在災害性天氣多發季節,電網應急保安電源要做好應急啟動和“孤網運行”的準備。
(二十一)發電企業在災害性天氣多發季節和法定長假到來之前,要提前做好燃料儲備、設備維護等工作。燃煤電廠存煤要達到設計要求,調峰調頻水電廠水庫蓄水要滿足應急需求。燃料生產、銷售、運輸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發電企業做好燃料儲備工作。
(二十二)電力施工企業要配備應急搶修的必要機具,加強施工人員培訓,提高安全防護和應急搶修能力。
(二十三)醫院、礦山、廣播電視、通信、交通樞紐、供水供氣供熱、金融機構等重要用戶,應自備應急保安電源,妥善管理和保養相關設備,儲備必要燃料,保障應急需要。
(二十四)有關方面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聯合應急演練,采取多種形式加強防災減災的教育培訓,增強抵御自然災害的意識和能力。
四、明確分工職責,搞好搶險救災
(二十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收到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后,要及時啟動防災應急預案,按照預案和供電序位通知電力企業、電力用戶做好準備。一旦災害引發嚴重電網事故,要組織電力企業實施應急搶修。要協調林業、交通、鐵道和環保等有關部門,及時解決電力設施搶修、重建中的林木砍伐、搶險物資運輸和污染防控等問題。
(二十六)電網企業在收到災害預警后,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和物資,進入搶險救災的準備狀態,并按照防災預案要求,及時調整運行方式。災害發生后,要隨時監測輸電線路安全運行情況,及早采取應對措施,將災害對輸電線路的影響減到最低。主干電網受災害影響發生嚴重故障或出現大面積停電時,電網企業要立即按照預案確定的供電序位實施有序供電,并立即開展搶修工作。
(二十七)發電企業在收到災害預警后,要加強設備巡檢和維護,補充發電燃料等物資和相關應急機具,按照電力調度要求調整機組運行方式,做好非正常運行準備,并及時向有關單位通報設備狀況。
(二十八)電力用戶要服從電網企業的統一調度和指揮,確保電網安全。重要用戶要做好啟動自備應急保安電源的準備。
(二十九)各地區、各部門要打破區域、行業等限制,對受災地區無條件實施緊急救助和支援,盡快恢復受災地區的電力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