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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日前批轉發展改革委、電監會《關于加強電力系統抗災能力建設的若干意見》,發布《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電監會關于加強電力系統抗災能力建設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指出,電力工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產業。在今年中國南方地區大范圍低溫雨雪冰凍和汶川特大地震災害中,電力設施大面積損毀,給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國民經濟正常運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電力系統抗災能力建設。
通知要求,國家電力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訂配套措施,協調推動電力系統抗災能力建設工作。電力監管機構要嚴格執法,加大電力安全監管力度,督促電力企業加強安全管理,確保電力正常供應。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電力企業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科學制訂工作計劃和方案,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關于加強電力系統抗災能力建設的若干意見》全文如下:
關于加強電力系統抗災能力建設的若干意見
發展改革委 電監會
為提高電力系統抵御自然災害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國民經濟正常運行,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電力建設規劃工作,優化電源和電網布局
(一)電力建設要堅持統一規劃的原則,統籌考慮水源、煤炭、運輸、土地、環境以及電力需求等各種因素,處理好電源與電網、輸電與配電、城市與農村、電力內發與外供、一次系統與二次系統的關系,合理布局電源,科學規劃電網。
(二)電力規劃要充分考慮自然災害的影響,在低溫雨雪冰凍、地震、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易發地區建設電力工程,要充分論證、慎重決策。要根據電力資源和需求的分布情況,優化電源電網結構布局,合理確定輸電范圍,實施電網分層分區運行和無功就近平衡。要科學規劃發電裝機規模,適度配置備用容量,堅持電網、電源協調發展。
(三)電源建設要與區域電力需求相適應,分散布局,就近供電,分級接入電網。鼓勵以清潔高效為前提,因地制宜、有序開發建設小型水力、風力、太陽能、生物質能等電站,適當加強分布式電站規劃建設,提高就地供電能力。結合西部地區水電開發和負荷增長,積極推進“西電東送”,根據煤炭、水資源分布情況,合理實施煤電外送。進一步優化火電、水電、核電等電源構成比例,加快核電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建設,緩解煤炭生產和運輸壓力。
(四)受端電網和重要負荷中心要多通道、多方向輸入電力,合理控制單一通道送電容量,要建設一定容量的支撐電源,形成內發外供、布局合理的電源格局。重要負荷中心電網要適當規劃配置應對大面積停電的應急保安電源,具備特殊情況下“孤網運行”和“黑啟動”能力。充分發揮熱電聯產機組對受端電網的支撐作用,鼓勵在熱負荷條件好的地區建設背壓型機組或大型燃煤抽凝式熱電聯產機組,嚴禁建設凝汽式小火電機組。
(五)電力設施選址要盡量避開自然災害易發區和設施維護困難地區。電網輸電線路要盡可能避免跨越大江大河、湖泊、海域和重要運輸通道,確實無法避開的要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同一方向的重要輸電通道要盡可能分散走廊,減少同一自然災害易發區內重要輸電通道的數量。
(六)加強區域、省內主干網架和重要輸電通道建設,提高相互支援能力。位于覆冰災害較重地區的輸電線路,要具備在覆冰期大負荷送電的能力。位于洪水災害易發地區的輸電線路,要對桿塔基礎采取防護加固措施。必須穿越地震帶等地質環境不安全地區的輸電線路,要對桿塔及其基礎采取抗震防護措施。
(七)加強電力規劃管理,促進輸電網與配電網協調發展。國家電力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電力規劃工作,組織編制330千伏以上和重點地區電網發展規劃;省級電力主管部門根據國家電力規劃,組織編制220千伏以下電網規劃并報國家電力主管部門備案。
(八)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制訂當地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要為電網建設預留合適的輸電通道和變電站站址,統一規劃城市管線走廊,協調解決電網建設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