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
攝影 中國網 趙娜
3月14日下午14時30分,國土資源部負責人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國土資源部礦產開發管理司司長賈其海、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劉積福,在兩會大會新聞中心就“國土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采訪。中國進行現場直播。
談到資源性產品的稅率調整,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說,資源性產品的稅費以前是不合理的。原來礦業是慘淡經營,這幾年礦產品價格持續走高,所以,應當在價格中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反映它的安全、環境成本。其中還有一些細節情況,可能大家不太清楚,這個我們叫做稅費調整,包括我們收取一些費用的調整,像收取探礦權、采礦權使用稅,是為了遏制圈而不探、跑馬占地。這個標準當時是1998年制定的,探礦權每平方公里前三年每年收取100塊錢,從第四年起,每年增加100塊錢,但最高不超過500塊錢。采礦權使用稅,每平方公里每年收取1000塊錢。這樣的收取標準,在新的形勢下顯然難以起到它應有的經濟調節作用。所以,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我們配合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開展了廣泛的調研,反復研討,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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